劳务关系终止有补偿吗?请问劳务合同甲方辞退乙方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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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能随便把劳务派遣人员辞退吗,解除合同应该有经济补偿吧,如何补偿呢,谢谢
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1、列2家单位同时作为被申请人;
2、提供之前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并且对方辞退你的时候,可以录音。
首先确认下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则合同到期后,在同等劳动报酬的情况下除非你拒绝继续工作,否则你可以拿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为半个月工资。
Q2: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员工,应该给予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六分之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员工依照本法
工人,对
八分之三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二)本法根据用人单位、六分之三十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四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本法;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四分之四十款规定终止;
(六)依照本第四第四零四条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分之四十经济补偿按照多年的工作单位,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支付标准。不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不满六个月的,在经济补偿中支付职工工资的一半。
三倍工资的雇主和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工人区去年,在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额支付不超过十二年最大的时期。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七分之八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七分之四十条规定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Q3:劳务工辞退是否应得到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称为劳务工)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需要看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和方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不一定是 劳务工只不过福利是通过劳务公司到达劳动者手里。他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只不过不是在劳务公司工作而矣。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上海用人单位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只要是过了适用期,不管是否有签劳动合同按新劳动合同法公司都应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也每个具体说明,你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人家为什么辞退你呢?
首先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如果未果,你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去告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说法的。但是你没有说清你签合同多长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赔你工资的问题是一个月还是半月我无法回答!不过你只要找了劳动仲裁部门和劳动局监察大队你一定可以维护你的应有的权利的!希望你好!
Q4:请问劳务合同甲方辞退乙方该如何赔偿
劳务 合同与劳动合同关系 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劳务合同受民法的保护,双 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合同约定。劳务合同双方不受劳动法规定限制。所以如果是劳务合同,辞退赔偿问题应该按合同约定
你要想要得到赔偿,你有义务举证你在公司工作12年。据你所说情况,公司无故辞退你们,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应该得到12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和12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
可以自行与公司交涉,如达不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1、因乙方严重过错辞退无赔偿;因甲方经济性裁员辞退乙方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乙方无过错,且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甲方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辞退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补偿依据及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先确定您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或者根据你的情况来判断到底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的话,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来办;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则可能涉嫌违法解除,你就享有两种权利去仲裁,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赔偿金。当然在这之前可以和单位先协商。
Q5: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一定都有经济补偿金
不是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或存在不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足额支付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等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有书面证据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是该单位的员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然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辞退员工,就像辞退有合同的员工一样,应该给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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