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挂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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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借用合同
你好!
合同有一点需做修改:
甲方:xx单位 乙方:yy单位 丙方:劳动者A
合同第一条:甲方借用乙方劳动者A到甲方单位工作。(这样的表述即明确是乙方将A借用给甲方)
合同第二条:甲方允许劳动者A兼顾乙方单位工作。(这样的表述是明确是A要兼顾乙方工作,而不是甲方)
合同第三条:劳动者A工资由甲方支付,包括劳动者A所完成的乙方工作的工资。(这样的表述是明确A的工资组成情况,如果甲方不支付A所完成的乙方的工作的工资,原先的表述将会产生纠纷)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招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
但劳务派遣合同不是一概的不好,因为我们国家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从这个方面讲,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它的保障!
至于你说的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前,不知道有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可能用人单位在签订用工合同时涉及欺诈了,所以你能提出相关证据的话可以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Q2: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挂靠合同是否有效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劳务分包不同于转包和分包。转包是将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完成,转包人即承包人退出承包合同,对受让人的履行行为不承担责任;分包是将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项目有条件的交由第三人承接,分包人与总承包人共同就建设工程的施工对发包人负责;而劳务分包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承包人就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并共同向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承担 连带责任。根据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年3月8日)的规定,劳务分包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饭金以及架线等13种作业。
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可以承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作业,对此在实践操作中应注意和劳务合同、劳动挂靠合同以及非法转包合同加以区分。
劳务资质办理南京润利
应该不是吧。
Q3:挂靠协议中如何约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业务
挂靠有些是非法的,一旦出了问题因为约定事项违法,合同当然无效,你要小心了啊。
你好!
注明:乙方全权代表甲方执行与业主方的合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Q4:签订建筑劳务资质挂靠协议时要审查的6大点内容有哪些?
签订建筑劳务资质挂靠协议要注意以下内容:
1、工程详情
挂靠双方的合作是为了承接某一项工程,此工程的价款关系被挂靠企业的管理费用,挂靠人到被挂靠企业可以领取到的工程价款,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标明工程名称、劳务造价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
2、管理费/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合作过程中,被挂靠企业需要向挂靠人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服务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具体是多少,或者具体是按照多少比例收取,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批支付,是在哪个时间点支付等一定要在合同内明确标注,以保护被挂靠方的利益!
3、税务和财务相关问题
挂靠双方最容易出现的矛盾是税务问题,因为挂靠人向被挂靠企业报送内部会计报表,有被挂靠企业合并和统一报税务机关。挂靠人经常为了减少或者是不交税的目的,伪造账目,增加开支、减少收入,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合同中一定要标明财务和税务问题!
4、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比如挂靠人可以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签订合同。有比如被挂靠公司可以要求挂靠人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形式,还可以派遣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5、让律师进行把关
双方检查好以上内容后,最好将协议范本送往法律机构,进行咨询,看一下有木有其他的法律漏洞!
6、公正
主动要求签完协议,双方去公证处把挂靠协议进行公正!
Q5:挂靠公司寄过来两张挂靠协议,已经签好字盖好公章。 经过沟通,公司同意在两张纸上手写附加条件?
通过你的描述,显然挂靠公司不同意你的附加条件,所以此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你还要与挂靠公司重新协商,把合同文本内容写完整,再签字盖章,不能马虎否则容易造成隐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在原有合同修改时,尤其是手写,应该在修改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如果和前文有冲突则不行,如果是补充无冲突就有效。
记住,手写的地方一定要单独签字盖章!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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