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发放标准是什么(关于劳务费及交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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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税法中劳务报酬的相关规定
不用开发票,只要业务部门开具劳务工资单,经业务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签字即可领取。未到起征点,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收款方与身份证件上一致,这些都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关系。这不是单位的职责范围了。
劳务报酬是800元,也不影响所得税及其他税种
税法中对劳务报酬的“一次”是这样规定的:以每个月获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劳务时间短于一个月,视同一次。
不用开发票。不影响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订立一份合同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在人事部就OK。2000以上缴纳个税
Q2:求教!劳务费的计算公式。
应缴1)营业税5.55%
2)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外聘教师“兼课”取得的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 依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3、每次收入在20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30% - 2 000
4、每次收入在50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40% - 7 000
劳务公司开出的劳务费,劳务公司是计入收入的. 如果开给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是做管理费用的
Q3:劳务费税费?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境外企业在提供劳务时,到贵公司考察了解,是否需要扣缴所得税,首先需要根据境外企业在境内工作时间,根据税收协定判断是否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如果对方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或则根据税收协定构成常设机构,境外企业取得的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因此,直接支付给客户的美元差旅费,应扣缴所得税。
Q4:省级课题劳务费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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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部各类项目(863、973、科技支撑计划、国际合作计划等):2006年以后新批准的项目,劳务费发放一律按照科技部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006年以前批复的课题,凡是按照旧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已经提取过特支费及个人津贴(国家审计时把这部分认定为劳务费),且总额已经超过预算的,不能发放劳务费。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凡是2007年以后办理到款的,面上项目劳务费发放不超过1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重点项目不超过总经费10%;06年年底前办理到款和已经结题的项目,凡是按照旧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已经提取过特支费及个人津贴的,不能发放劳务费。
三、教育部各类项目原则上只能发放总经费5%的助研经费。
四、省、市所有纵向科研项目按照总经费10%的比例发放劳务费
五、其他类别的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纵向合作项目等,劳务费的发放有经费预算的按照预算执行,无经费预算的参考上述四项归类发放。
六、横向科研课题:在保证科研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按照不超过经费(不含硬件费)的35%发放劳务费._35%中含特支费)
七、办理劳务费发放手续时必须提交由课题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交科技处备案。
八、使用科研课题中的劳务费聘用临时雇用人员:横向合同,课题负责人只需提交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即可办理向课题,除需提交承诺书外仍需按照科技处在网站上公布的办理程序进行。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Q5:关于劳务费及交税的问题
1、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税法规定: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麻痹的,上次老师说超过800扣税,但是是按全额的20%算得。最高发1000,要扣200的税,发1000和发800一个价钱,所以给我们发钱都是最高800。我就感觉是骗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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