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员工劳务合同(关于" 先工作后签订劳动合同" ___是否合法???)
内容导航:
Q1:企业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吗
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务合同,不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务合同,约定劳动者提供某项劳务,单位提供劳务费。订立劳务合同的劳动者,与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不受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劳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约定,劳动者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劳务,单位即应提供劳务费即可。
对于受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即使订立名称叫劳务合同的合同,也按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合同法》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2:企业可以自拟劳动合同与员工签定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己拟定劳动合同,不过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并且不得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否则被视为无效劳动合同。
纸张大小没有限制,只要不影响文本内容的表达即可
可以,在不违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要能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就行。
公司可以自行拟定,如但合同内容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 ,违反条款当然无效。
保密条款,将来如果要求你承担保密责任的话,竞业限制 公司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按月给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例如 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是800,低于800的规定是无效的
你是否可以说具体点
Q3:2012年公司与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法吗?
合法。
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又不违反法律的都合法。
如果你觉得待遇不行,可以换个公司。现在是我们劳动者是老大。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需缴纳社保,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符合全日制用工条件,则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有啊,,为什么没有呢!!
合同其实有些方向还是可以自己看情况的
像有些人就不可能做一年的,但也可以签订3个月啦,1个月啦什么的
都是看老板自己的!!但也不能亏待了他们啊,嘻嘻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需缴纳社保,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符合全日制用工条件,则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如果岗位工种符合临时用工条件,是可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的。
如股票不符合临时性工作的特征,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Q4:关于" 先工作后签订劳动合同" ___是否合法???
一、试用期一个月应该算是很短的了,有些重要的高级的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半年的都有的了,试用期就签劳动合同我倒感觉不正常的;
二、至于你提到被录用后的员工提出签订劳合,想必也是试用一个月之后的事了,那又未尝不可啊!
三、就我在众多民营企业做行政人事方面的六年工作经验来看,《劳动合同》的现实意义不强,我们说通俗一些,如果用工企业对你不满意或看不惯了,用怎么样的手段都会把你搞滚蛋的,私企不是吃国家饭的,你可以混就可以混下去没什么人太计效你,而你如果就职民营企业,你拿的是老板发的薪水,人家会放纵你吗?再说就职期间也保不准你个人会有事要求离职的,有了合同的束缚你反而不自在,你啊!还年青,不大懂得其中的关系的。
四、我总结一番吧:现在政府大力支持搞活民间私营企业,从政策与经济及人力上都有,面对时下的就业形式你应该懂得珍惜,如果你的专业性特别强你可以牛B跟企业谈任何条件,人家也可尽可能满足你,然而对于你这些职场新人,我可以不客气的与你告诉你,缺了你一个人真的太无所谓了,不要与用人单位计效太多可以吗?时下你要做得是专心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前题是要有与企业谈条件的资格。好了与你说了这么多了,希望对你有点启发,再说一遍《劳动合同》没什么现实意义,做得好了,不签也无所谓的。
从理论上讲是不合法的。但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做法。就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的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应该是得到政府的默许的。你可以要求企业在用工开始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另外这种做法跟利益冲突基本上是很少发生的。因为在用工之前都有口头协议(视公司是否正规)。
一般而言是不合法的,正常来说进公司开始工作的当日就要签合同,其中有一个月的试用期的~如果已工作一个月后才签署那试用期的部份如何解说呢? 对员工来说利益受损的
不合法
不违法,在一个月内签订都属合法。《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都合法
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只要不超过1个月都是合法的、
不违反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被录用的员工完全可以向企业提出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开始正式工作的要求,正当。
Q5: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合法吗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法。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