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成立前期阶段(成立一个国内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拜托各位了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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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成立一个国内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拜托各位了 3Q
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的最新规定如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对外劳务合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相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含研修生)合作的经营资格管理。 第三条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 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第五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第六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第九条 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 企业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之日起30日内,根据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2001年第7号令)和商务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改<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第2号令)的规定,办理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手续,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企业在领取《资格证书》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的,应依法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经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商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向其对外签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派遣所需劳务人员。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开展招聘人才出境业务,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五条 被国家列为特殊专业的行业,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经营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被依法吊销、注销后,其经营资格自动丧失。 第十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的,应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达到相应的条件,不能达到的,可报请商务部撤销其经营资格。 第十九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由商务部给予警告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由商务部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商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和处罚信息。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748号)和《关于部分调整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的通知》([2001]外经贸发展字735号)中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解释。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 商务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 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现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下列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在原企业经营范围内继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但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一)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原企业已注销,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原企业已注销或放弃经营资格,其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整体划入的分立后的新设企业。 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分立后的新设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依法申请经营资格。 二、年外派劳务人员少于300人的西部省区,除本规定施行前已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外,可特别许可其一家企业申请经营资格,不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的业绩要求限制。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Q2:如何开劳务公司
需要注册劳务公司的话,注册的资本最低是200万元,另外,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的场所和设施,符合我国法律的这个劳动派遣的这个管理的制度,要准备申请的材料,还有注册公司的申请书。
详细流程是:1、注册资料。全缓瞎体股东签署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立全体股东蠢哪亏签署的公司章程。2、验资。自然人身份的证明复印件。符合法律要求的验资报告。股东出资,如果是非货币财产的话,需要有证明文件,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有经营场带神所。注册公司所使用的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是租赁协议。4、注册劳务公司的资本要求。注册劳务公司的资本要求采用认缴制,所以注册资本的数目上不用太过严苛的考虑,一般是50万至500万不等。5、账户。注册公司必须设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6、财务人员。注册公司必须有财务人员或者委托财务公司进行代理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Q3:劳务公司怎么创办?公司主要是作什么业务的?
创办和普通公司没什么不同. 主要是组织劳务输出,给上游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比如给建筑公司提供建筑工人等等.
Q4:如何成立劳务派遣公司
3月10日 14:23 属于劳务中介企业,先在工商核名,然后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凭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该回答在3月11日 14:56由回答者修改过
Q5:组建一个劳务公司需要哪些程序和资质?
根据《公司法》规定,申请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万元,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万元。不管是何种公司,都请先去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和他人一起合伙创业,可考虑第一种,即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三、五百元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营业额4%征收营业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营业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利润收入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利润收入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的税率为27%,10万元以上的为33%。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资质你没有,问也白问,拿钱出来找人代办,什么都解决了。一两万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