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劳务派遣证怎么办(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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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局领导决定。4、根据局长办公会或局领导决定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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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劳务派遣证怎么办理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隐纤尘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竖备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Q3: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以深圳市为例,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收件
窗口人员查看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信息、核验电子版材料,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收件操作。
2、受理
窗口人员根据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的符合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游旦容需修正后重交的,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
出具审核意见。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制证
准予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明)等。
三、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六十二粗握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神凳扰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线下办理流程
Q4: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Q5: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流程:1、申请人填写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2、符合批准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受理。3、材料受理,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4、审查后,对受理材料进行实质审核。5、符合办理条件,核发下证。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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