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关于 劳动派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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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 劳动派遣协议书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期间也是有收入的。但不是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Q2: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企业综合材料
(1)营业执照、劳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3、其他证明材料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合格证书;
(2)企业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证明;
(3)制度文件:企业要有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文件;
(4)场地设备材料: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以及企业自有产权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Safety production license)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取消或调整了部分专业承包资质,部分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因此无需再申领。
参考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百度百科
1、企业综合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作业;
(2)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之前,企业必须获得有关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到主管部门官网,完成申请表的填写。而在实地提交申请的时候,也要有申请表才能让部门受理。
3、条件证明材料:
(1)安全人员的名单和证书: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人员;
(2)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按照规定,要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制度文件:企业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文件;
(4)场地设备材料: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
扩展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
二、部分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因此无需再申领。
三、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取消或调整了部分专业承包资质。
四、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五、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
参考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百度百科
1、企业综合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作业;
(2)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之前,企业必须获得有关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到主管部门官网,完成申请表的填写。而在实地提交申请的时候,也要有申请表才能让部门受理。
3、条件证明材料
(1)安全人员的名单和证书: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人员;
(2)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按照规定,要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制度文件:企业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文件;
(4)场地设备材料: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
扩展资料:
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根据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3)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说明并通知企业补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综合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作业。
(2)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之前,企业必须获得有关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到主管部门官网,完成申请表的填写。而在实地提交申请的时候,也要有申请表才能让部门受理。
3、条件证明材料
(1)安全人员的名单和证书: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人员;
(2)保险缴纳证明:企业按照规定,要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制度文件:企业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文件;
(4)场地设备材料: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劳务公司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新办和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目录清单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登记使用证、检测报告(复印件);
(2)、压力表检定报告(复印件);
(3)、安全阀校验报告(复印件)。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9、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Q3: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都需要什么要求?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 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 2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 4 公司章程(复印件) 1 5 验资报告(原件) 1 6 审计报告(原件) 1 7 自有办公场所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 1 8 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凭协议和房产证明或经区房屋租凭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1 9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1 现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1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 12 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1 13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 14 承诺书(原件) 1 最主要是第七项房产证明,其他一切都简单。
Q4: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后去相关部门续签即可。
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分区,各区稍有点不同,但是大致相差不大,主要是对企业有以下申请条件和门槛:
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流程:
1.资料整理
2.资料预审
3.资料提交
4.实际看场地
5.发证
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下来后有三年有效期,到期换证。每年还需要提交企业经营报告和审计报告。申请条件和每年年报时间,这个要看每个区,可能有所不同,建议需要的朋友们可以找专业机构咨询清楚,以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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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并实缴到位;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必须为办公用途(视实际审查情况为准),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租赁期限不低于三年(一般情况下),且消防验收合格;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OA);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资质审批时效:20个工作日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5: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第二章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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