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构成(合同化员工 市场化用工 劳务派遣员工 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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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包工资怎么计算
(一)劳务外包员工工资规定 同样的待遇。一般正规的外包都是同工同酬。 (二)外包成本核算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一本帐核算,不设帐外帐;将外包成本视同自营成本核算,全面控制外包成本的支出;代办劳务队的资金收支业务,严格控制劳务队的现金流; 2.要根据管理需要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分割与财务核算口径必须一致,以利于考核分析成本节超。直接费中的工费发放、物资领用和机械费用等要明确到各核算对象,间接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实施分摊; 3.合同签订、验工计价、物资供应、劳务费代发、设备租赁等要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规范; 4.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与具备工程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伍签署的合同;企业与个人签署的用工合同(或集体合同),支付工费时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Q2:一次性劳务收入800元交不交税,如果交、那么该怎么交、交多少?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
因此,8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表参见表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万元以下 20% 0
2万元-5万元 30% 2000
5万元以上 40% 7000
4000元以下劳务报酬收入,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800)×20%
4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收入,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建议贵公司从整体税负(两个公司)和企业利润(主要是劳务公司)的角度综合计算筹划。
政策依据:
1、依据(财税【2016】47号)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建议贵公司从整体税负(两个公司)和企业利润(主要是劳务公司)的角度综合计算筹划。
政策依据:
1、依据(财税【2016】47号)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Q3:劳务费可以进工资总额吗
劳务费可以进工资总额,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应用指南:“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因此,在会计上,对于这部分劳务人员的劳务费,也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
但在其他方面,如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保、统计等方面,均不认为劳务人员是公司的职工(并不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作为工资。这部分劳务人员工资不作为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的依据。
为了兼顾会计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可以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劳务人员报酬”等明细科目单独核算这部分劳务人员薪酬支出。
一楼说的比较好。
在劳务派遣中,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是劳务费,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的含义不一致。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应按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关于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执行。
劳务费用一般计入生产成本比较合适,因为工资一般针对本企业内部职工,劳务费一般是外协外包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即可
会计分录,借:劳务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
劳务费用一般计入生产成本比较合适,因为工资一般针对本企业内部职工,劳务费一般是外协外包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即可
会计分录,借:劳务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
Q4:合同化员工 市场化用工 劳务派遣员工 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制是与劳务派遣制等其他用工形式相对的用工形式,也可以理解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亦称劳动契约。
市场化用工:市场化用工在本质上与合同制用工没有太大的区别,也是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与合同制用工一样。不同的是,市场化用工不允许在石油系统单位内流动,只能在与签订合同的企业工作,同时,还需要有一个技术熟练期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可能要比合同制用工晚上两年。
劳务用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问题1: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你的劳动关系都是在劳务派遣公司。
问题2: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你工作20年你的劳动关系都是在劳务派遣公司。
问题3: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利不和你签合同,而且合法。因为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你只是用人,和你没有合同关系。
市场化员工和劳务工无重大违章和责任事故,并在公司组织或委托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鉴定中,经审核审批获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进行相应的用工身份转换。具体如下:
一、市场化员工转为合同化员工条件
市场化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转为合同化员工。
(一)获得集团公司、天津市和国家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在公司及以上级别技能竞赛中获金、银、铜牌的;
(三)在公司审批同意的由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具有助理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一线队工作满三年或在本企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具有普教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队工作满五年或在本企业工作满八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
(五)具有 普教大专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队工作满八年或在本企业工作满十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
二、劳务工转合同化员工条件
劳务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转化为合同化员工。
(一)获得集团公司、天津市和国家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在集团公司技能竞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
三、劳务工转化为市场化员工条件
劳务工具有普教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转化为市场化员工。
(一)在公司技能竞赛中获金、银、铜牌的;
(二)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在司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工作满三年,在一线队工作满十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
四、转换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对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条件,向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对个人技术技能水平、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形成意见提交本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核后,上报公司劳动工资处。
(三)资格审核。公司劳动工资处会同纪检监察处、党委办公室、质量安全环保处、群众工作处等部门,对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
(四)转换公示。根据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结果,对有关人员在公司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劳动工资处组织办理有关用工转换手续。
五、转换指标
在集团公司年度用工控制计划范围内,每年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员工或劳务工转为合同化员工不超过50人。对于符合条件人员超出年度转换指标的,按照人员在本本企业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名进行转换,未转换的人员,纳入下一年度优先进行转换。
六、相关待遇调整
(一)市场化员工转为合同化员工,自转换次月起,人员由原执行市场化员工协议工资制转为执行合同化员工基本工资制度;按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合同化员工标准,执行采暖费、独生子女医药费、家属医药费、托儿费等相关福利待遇,并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劳务工转为合同化员工,自转换次月起,与劳务派遣机构接触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化员工管理,执行合同化员工基本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于受年度转换指标限制而未转换的,实行基本工资制度并轨,暂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二)劳务工转为市场化员工后,自转换次月起,与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务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市场化员工管理,执行市场化员工协议工资制度,相关福利待遇与市场化员工保持一致。
有些用工单位缺人手,急需用人,但是却没有多余的编制,这时只好走劳务派遣这条道,解决用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辞职或退休空出编制的话,您就有可能转化为合同化员工。
最好别进电信
Q5:劳务派遣公司,怎样发工资
您好,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向来都是员工最为关心的事,那么派遣工如何发放工资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下面为大家介绍下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谁发?
派遣用工涉及到两个单位,分别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企业)。派遣员工是派遣公司的人,但是他在企业上班,那么他的工资应该由谁发放呢?关于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有两个说法。
1、 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单位的人也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是应该由劳务公司负责员工的工资发放与社保办理。
2、 但是在现实派遣中,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用工把钱打到劳务公司的账户上,然后由劳务单位再把钱打到员工的手上,所以很多企业为了防止派遣机构有克扣员工工资或者携款潜逃,所以有些企业会选择自己把钱发放到派遣员工的手上。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
根据规定,派遣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派遣员工应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派遣工与企业正式职工做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时间,那么它们的报酬也是应该是同工同酬的,还有如果人才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务工的,那么派遣员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企业所在地的标准执行。比如:广西的派遣公司把劳务工派遣到广州的企业工作,那么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就要按照广州最低工资1895元每月为准。
但是在现实派遣中一般劳务派遣工的工资都同派遣公司在员工招聘中就早有规定了,比如是按时、按月算都是有规定的。
三、劳动派遣工工资发放形式?
劳务员工的工资发放是由派遣公司操作的,一般来讲劳务公司发放工资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现金发放。二是派遣单位把工资把派遣人员的工资统一打到员工的工资卡了。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都会选择打工资卡的,因为比较安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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