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各种企业单位普遍用劳务派遣员工符合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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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工和国有企业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你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希望能帮到你!
Q2:企业如何做好劳务用工管理
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力市场日趋成熟,劳务用工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劳务用工的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出现的新型用工方式,是指派遣机构( 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要派机构(实际用工单位),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剩余2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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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致劳动派遣员工: 1、派遣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只要有法律规范,绝对是一种先进而有效的解决诸多用工难题的方式;2、如果劳务派遣没了,你们就能转为正式员工吗,企业会在成本和利益之间权衡,势必会有很多人失业;3、新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比较苛刻,加上十年及二次合同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条款,企业不得不考虑更为灵活的派遣;4、企业采用劳动派遣,并不是省了钱,他们给原先临时工的钱并不少,还多付了一笔派遣公司的服务费。5、劳动派遣也是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如果个人感觉不接受劳动派遣,也可以提出辞职,去应聘所谓的“正式工”职位,但事实上,尽管你是劳动派遣员工,但比你去其他地方工作,工资还是高的,请不要单纯与所谓“正式工”去比。 致用工单位: 1、要选择诚信、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不要”有人就是娘“,盲目选择派遣公司,不但影响被派遣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为用工安全埋下隐患;2、派遣员工也在为公司做出应有贡献,所以也要考虑他们的职业生涯和人文关怀;3、可以存在奖金差异,但同岗位的计件单价应相同;3、应该对劳务派遣公司有要求,就像外商采购商对工厂有要求一样,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重视被派遣员工的政治、思想和生活需要,给员工培训和成长的机会;4、在中国,劳务派遣只是一种简单层面上的劳动关系外包,在没有出现职业被派遣者之前,派遣员工其实要长期为用工单位服务,所以要给予被派遣员工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让他们感觉到被尊重、被认同。
Q4:公司业务外包,要求员工自动离职或者转岗
实际操作中,劳动者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如果申请离职,应和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协商,如果仅和用工单位申请而未告知劳务派遣公司,给劳务派遣公司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兄弟,我不懂法律,但是你遇到的事情我朋友也遇到过。当时人资的解释。所谓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签署的合同,也就是说,是单位和个人的契约。如果单位违反了规定,就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偿。但是你们公司部门外包了,也就是说单位出现变故不存在了。也就没有了和你签署合同的单位,你要求的赔偿方也就不存在了。现在企业这么做等于书钻了法律的漏洞,反正我那个朋友和无奈的草草了事了,希望你运气好点。
Q5:各种企业单位普遍用劳务派遣员工符合劳动法吗?
感谢邀约。
各种企业单位普通用劳务派遣员工符合劳动法吗?
这个话题比较沉重,从劳动法的定义上来说劳务派遣是不允许的,请注意不是违法劳动法。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劳务派遣是当下经济产物,它又是表面合法正规的。
劳务派遣工本质
劳务派遣的本质就是:劳动力转承包,说的直白点就是将工作转手给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由第三方进行岗位匹配人员,赚取用工差价。类似工地工程“包工头”,只不过派遣公司做的更加规范一些,在用工方面该有的保险都有,起码明面上找不出破绽。
劳务派遣工的工作
一般从事劳动派遣都是些简易或苦力工作,比如:保安、保洁、执勤、流水线等工作条件差,流动量较大的工种。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这些岗位人员流失率高,频繁换人,有人能承包也是喜闻乐见的事情,每个月的离职率和工作会降低很多。
大名鼎鼎的零时工
劳务派遣还有个比较出名的名字,就是经常“背黑锅”的零时工!
有下列情况的劳务派遣属于违法
多数情况下,劳务派遣起码表面用工没有违法行为。重新修订的新版《劳动法》就针对劳务派遣做出针对修订。
1、同岗同薪。被劳务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员工必须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参照该工种所在地相同岗位劳动酬劳确定。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2、用人单位打着劳务派遣进行合法避税行为。
3、利用劳务派遣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行为。
4、故意降低劳务派遣工薪资行为。
5、比原有公司人员加班时间长,变相降低薪酬行为。
6、克扣劳务派遣劳动者节假日福利品行为。
以上行为都属于违法新版劳动法。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用工方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劳动力过剩,能解决劳动者的就业问题,起到很好的作用,只是被一些不良派遣公司钻了空子,吸取劳动者的血汗钱,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以上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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