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适用(劳务工和正式工哪个工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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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确切的说就是临时工,是单位或公司编制外的工作人员,有些公司或者单位人员编制有限定,但是工作又干不过来,有时候也会招收一些劳务来做非临时性的工作。做的好的转为合同工。 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保险和各种补贴,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订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 生劳动关系; 劳务工工人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 (二)承担的风险事务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用人以后所有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即必须直接面对录用员工的劳资福利纠纷,还要同时面对诸多政府部门,如劳动、人事、社保、公积金、档案、户籍管理部门等等; 劳务工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约束,只有上岗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对不称职的员工可以随时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员上岗,这样给员工产生一种竞争上岗的压力。劳动用工、退工、工资发放等大量事务性操作协调问题统一由中心处理,节约用人单位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围绕企业发展的目标专注于人员的选择、激励与考核等企业急需解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们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08年1月1日即将颁布的劳动法,所谓正式员工是指:在签完2个短期合同(2~6)年后企业必须与其签订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当理由辞退(包括企业效益等)。所谓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档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劳动者与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签订合同,而用人单位与人才外服公司签订合同,辞退员工时需按照合同规定给与补偿,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与正式工区别对待。劳务工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关系,仅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 大型知名企业现大都不招收正式编制员工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劳务工是福音,法律规定同工同酬.所以,劳务工要提高自身的待遇,要注意掌握平时的证据.
Q2:劳务派遣员工待遇和正式工待遇一样么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 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例北京利贞劳务)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 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 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 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 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6. 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 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8. 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9. 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10. 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11. 派遣转正:
劳务派遣工在用人企业长期工作后,由用人企业将其身份转为企业员工,享受企业员工的所有同等待遇。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从业人员,我敢很肯定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派遣工是劳务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工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务公司或用人单位均依法给劳动者依法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从业人员,我敢很肯定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跟正式工的待遇不一样。
一般劳务派遣员工只能领取原所在单位的待遇。
Q3:劳务工和正式工哪个工资高
正式工工资高。
1、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我觉得现在银行还是挺稳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国企或是银行就看你的出发点了。现在专业与职业是否对口在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废之前的专业,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3、这和参加不参加校园招聘会没关系。校园招聘会只是给大家一个提供就业的机会。 4、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如果你与输出单位合同期满后,并不在续订,而原输入单位觉得你不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转为正式员工了~ 5、如上述四点,第5点你应该能明白了。 我觉得你的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的误区,这对你未来就业很不利,你可以适当的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Q4:我们公司分为正式工与劳务工两种,我听说国家宪法规定正式工与劳务工是应该同工同酬的。第一,劳务工没有
你说的确实是现实。你们单位的做法确实不合法,先说住房公积金,你们是劳动合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你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缴纳,你们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第二是工资的问题,奖金制度当然属于规章制度,奖金同时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你们单位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可以提出仲裁。第三是交通车的问题,这属于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问题,不算同工同酬,但是已经涉嫌用工歧视了,也是违法的。
我们单位正式工和劳务工同工同酬,唯一的区别是正式工厂里多交一个补充公积金,每年还有一定的名额给劳务工转正为正式工
个人感觉看地方和单位效益吧,大城市大企业这方面可能做的好点
Q5: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虽然规定“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同时也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即使是劳务派遣派遣工也不是想不用就不用的。
4.工资结算周期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但是,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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