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杰是哪个朝代(招聘电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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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电话多少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Q2:卫辉世杰劳务正规吗
Q3:招聘电话问题
呵呵,这是人才网站,他们就是做信息的,他们把求职的信息和某些单位招聘的信息弄到一起,从中套取一点利润。找工作还是去人才市场吧,或者看报纸
这个没人知道,你可以电话114查询公司前台咨询招聘事宜 。
绝对假的,我上当过,不要走我的后尘
Q4:公司今天打电话给我,要我自己提出离职申请。但是我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没有给我辞退书面信。
不知道你是否属于试用期,试用期内,公司只能因员工能力不符合岗位需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需举证说明。
如果你已属正式员工,公司需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补偿;公司也可以要求立即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补偿之外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要求你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就是为了避免给你经济补偿,这种公司很邪恶(鄙视!)。公司的辞退书面信即表示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你取得补偿的证据,要拿到手!
公司有义务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没这么做,去劳动局投诉!!!
没有签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社保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单位违法辞退可以要求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单位解除合同不出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Q5: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电话
劳动监察电话1233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涉案金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恶意欠薪罪)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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