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协议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续签?关于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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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与员工需要签订什么劳工合同
没有法律效益的!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要按照劳动法规定制定的!!!
如果打工的话,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给你缴纳五险。将来生活有保障
Q2:关于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
用工协议即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不是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专业的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该用工合同即为劳务合同。这时该用人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这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是与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
其主要区别是“用人”与“用工”的区别。 具体讲: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它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合同。
1、首先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
2、劳动合同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它是一个等价交换。
3、劳动合同它的内容是由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这两部分,法定条款其中就有要为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而劳务合同,不存在上保险。
4、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的情况,劳动部门是有权利管的,比如劳动局的执法大队。而劳务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就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劳动合同需要一个劳动仲裁,如果通过这个劳动仲裁之后对结果不复,再到法院去起诉,从这个程序上来看是这样的。
5、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一些违法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三方面的责任,一个是行政责任,一个是赔偿责任,还有一个是刑事责任,限制人身自由,例如进了工厂以后不让员工出去,有可能会触犯刑事责任,而劳务合同一般只发生民事责任,就是劳务费的支付问题。
注意事项:企业用人必须签劳动合同
其实只有名字的区别。如果是应当办理劳动用工的,那么这两者都可以看作是劳动合同。如果主体系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么就为劳务合同。
一、关于工伤赔偿的任何约定无效。工伤案件一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全赔。
请你参考一下这份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
二、有无合同、是协议还是合同都不影响工伤案件的审理,再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的义务。
Q3:劳务协议书
这就要看你当时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署的了,如果劳动合同上有类似于乙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损害到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无条件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类似于以上条款的,你很难获取相应的报酬!
Q4:关于劳务合同
如果公司程序不违法,你起诉也没用。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Q5:劳动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用工协议书
甲方: 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西汉高速路面XHM-01标项目部
乙方: 李付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决定将摊铺机前台施工中的部分劳动用工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按月为乙方进行劳务结算;
3、除支付的工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开销;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劳动任务,工作任务如下:
摊铺机施工前台:
指挥沥青混合料运输车、扒摊铺机附近的沥青混合料、看护摊铺机两边的仪器、端沥青混合料并洒料、清理压路机的轮子、给路缘石刷沥青、清扫摊铺前的下承层、看护停放在工地的机械车辆、接缝处理等;
其他一些临工;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违规或不停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3、如工程需要,乙方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进行指定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
4、乙方指派固定的工队负责人填写“临时用工记录表”,用工当天晚上或次日必须由领工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签认,如次天仍未签认,则用工记录无效。每张“临时用工记录表”填满后由工队负责人交至经营部复核,经营部复核签认后,复印件交给工队负责人保存。
三、结算方式
1、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人员一般不超过22人,如增加工作内容可由双方协商增加人员;
2、甲方按照每人每10小时29元,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劳动的时期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乙方进行结算,结算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如有超过10小时的加班情况按照2.4元/小时支付加班费;每月的结算金额按照现场管理人员在本月内签认的并且经经营部复核的“临时用工记录表”的用工时间确定;
3、每月25日乙方持当月经经营部复核签认“临时用工记录表”到经营部进行结算,甲方每月底根据经营部核算的结算单给乙方进行支付;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在履行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
(2) 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 违反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损失;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消极怠工、与其他部门不协作及工作态度不端正;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 甲方没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五、乙方进场后自己要及时上人身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乙方自己没有及时上人身保险的情况下,因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对自己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乙方在工作场所以外或非工作中引发的一切事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乙方自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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