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代扣代缴税率?劳务报酬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内容导航:
Q1:劳务报酬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应该是;借:管理费用-劳务,贷:现金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区分问题的规定,即:“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对于支付本单位人员的业务提成,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支付外单位人员的业务提成,则应按劳务报酬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2:劳务报酬代扣代缴税费后还需要取得发票入账么?
入帐必须要通过发票,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找一家劳务中介公司管理临时工,然后给你们开发票。
开 吗?
Q3:2012年11月甲公司邀请技术专家张某为公司改进生产工艺,一次支付劳务报酬30,000元。 要求:完成该公司作为代扣代缴单位的账务处理。
①借:在建工程--改进生产工艺30000
贷:其他应付款--张某30000
②计算个人所得税:30000x(1-20%)x30%-2000=5200
借:其他应付款--张某52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200
③支付劳务报酬、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张某248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4800
④支付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200
贷:银行存款
仅供参考
Q4:支付境外个人劳务费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
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办法应按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处理。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劳务费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还应依据我国与对方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关于个人独立劳务条款规定判定
劳务费扣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劳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4000元的,扣除20%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5:转口贸易税务处理?
1、何为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2、转口贸易的税收问题:
转口贸易业务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1)无增值税,无关税。境内贸易公司代理转口贸易的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中国企业代理他国企业转口贸易行为,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中国境内,所以中国企业代理他国转口贸易属于在境外销售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由于货物未实际进出境,因此也不征收关税。
(2)营业税。转口贸易会涉及到对外支付的佣金,进出口贸易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或者买方支付给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代理买卖或撮合交易所得的服务报酬。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支付境外公司佣金需代扣代缴营业税。对外支付佣金营业税缴纳方式有三种情况:一是如果境外中间商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应由其自行申报纳税;二是如果境外中间商未设经营机构而有境内代理人的,由代理人代扣代缴税款;三是如果境外中间商在境内既未设有经营机构、也无代理人的,由直接支付佣金者代扣代缴税款。除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外,同时还需要扣缴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若进出口贸易企业在转口贸易中收取代理费,则此项收入也将被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除贸易公司内部员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境内外提供代理服务的个人支付佣金支付者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出口贸易企业发生的转口贸易收入应按规定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向境外代理机构支付的佣金,如果境外代理机构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则应该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无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口贸易所签订的购货和销货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我这边就是做转口贸易的:
一、账务处理:
收到韩国客户的资金做预收款,付款从德国购买时做转口贸易成本;韩国客户收到货,这笔业务完结时,结转预收账款确认转口贸易收入。这样就完成了,账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
二、税务相关:
简单说转口贸易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当然如果涉及佣金的还需要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具体如下:
转口贸易业务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1)无增值税,无关税。境内贸易公司代理转口贸易的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中国企业代理他国企业转口贸易行为,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中国境内,所以中国企业代理他国转口贸易属于在境外销售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由于货物未实际进出境,因此也不征收关税。
(2)营业税。转口贸易会涉及到对外支付的佣金,进出口贸易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或者买方支付给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代理买卖或撮合交易所得的服务报酬。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支付境外公司佣金需代扣代缴营业税。对外支付佣金营业税缴纳方式有三种情况:一是如果境外中间商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应由其自行申报纳税;二是如果境外中间商未设经营机构而有境内代理人的,由代理人代扣代缴税款;三是如果境外中间商在境内既未设有经营机构、也无代理人的,由直接支付佣金者代扣代缴税款。除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外,同时还需要扣缴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若进出口贸易企业在转口贸易中收取代理费,则此项收入也将被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除贸易公司内部员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境内外提供代理服务的个人支付佣金支付者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出口贸易企业发生的转口贸易收入应按规定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向境外代理机构支付的佣金,如果境外代理机构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则应该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无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口贸易所签订的购货和销货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