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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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计件工资是按“工资薪金所得(月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在于你是否是单位的员工,单位是否为你交了社保等五险一金,如果没交,那证明你只是单位的临时工作性质,就不能套用工资薪金的税率。

Q2: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工资薪金”的定义: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从个人经济收入的来源看,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何区别是:工资薪金的范围与外延要窄些,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外延要广些。即劳务报酬包含工资薪金,工资薪金不完全包含劳务报酬。

其关系如下图。大圆圈代表劳务报酬,圆圈内的正方形代表工资薪金。

Q3: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Q4:谁可以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它们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工资的职能:现代企业的工资具有补偿职能、激励职能、调节职能、效益职能。

薪金又称薪俸、薪给、薪水(按《辞海》的解释,旧指俸给,意谓供给打柴汲水等生活上的必须费用)。

今统称工资

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劳务有狭义劳务和广义劳务之分。

狭义劳务: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如教师、律师、医生、理发师等人员提供的服务。

广义劳务:即它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附着于物质产品之中,体现为商品,如厨师、修理师、裁缝等人员提供的服务。

经济学术语中对劳务的解释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如医疗部门以及服务性行业等工作者的劳动活动。有时也只把服务性行业工作者的带动称为劳务。

劳务=指劳动力或劳动事务

劳务范围很广,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分为:

①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②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发生。

报酬:形容得到他人帮助之后进行报答。有时又指薪水,工作后所得到的物品或钱财。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薪金:在今日统称为工资,所以也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报酬:可以以物品或钱财形式支付。

劳务:上述3种概念多以实物形式体现,劳务则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

他们是四大金刚 缺一不可 谁也解释不了。

Q5: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的总结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方面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简单的说就是你的全部收入,不仅包括工资 奖金 还包括劳务费,兼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