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怎么交税(大家好,请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收税标准不一样吗? 劳务超过800就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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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劳务合同怎么纳税
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收入超过800的部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算法是正确的。
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劳务收入的纳税额计算,不同于工资薪金的计算。
看你自己是属于公司招聘的,还是派遣的了,如果是招聘的,那就是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派遣单位派遣是不存在劳务关系的.如果你07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那合同照常是有效的,如果到期了,则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签订,公司是按相关劳动法是要给你经济赔偿的.
Q2:劳务分包怎样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从上面的规定就可知道,在国内的建筑劳务分包不再实行代扣代缴了。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公司应该是从其他公司分包劳务。对方每月付你公司的款项,如果符合收入的定义,也就是说你的收入产生了纳税义务,达到了纳税的时间,那么就应该计收入并申报税款,否则就是预收款;付给民工工资,那是你公司成本费用。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金都是总包方代扣代缴的
税金都是总包方代扣代缴的
不管以什么形式承包工程,都需要缴税。承包建筑工程按营业收入的士3%缴纳营业税。
Q3:2021年劳务合同的工资纳税吗
2021年劳务合同的工资纳税。只要个人收入符合纳税要求的,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合同收入算入年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年综合收入低于6万的不需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Q4:大家好,请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收税标准不一样吗? 劳务超过800就要交税吗???
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员工工资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是递增的(3500元免税)与劳务费适用税收20%(免征额800元)
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收入超过800的部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劳务收入的纳税额计算,不同于工资薪金的计算。
Q5:兼职签订3个月劳务协议,收入缴税
个人提供劳务,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最好一月结算一次劳务费。
增值税的征收率是3%。
应订立《劳动合同》,但具有“协议口头化,工资小时化,关系终止无因化,关系终止随时化,无经济补偿”等特点,依据为《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