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个人劳务费代缴增值税?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支付境外个人劳务费代缴增值税?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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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境外税额直接抵免和第二十四条关于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规定,居民企业(包括按境外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Q2:涉外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支付给外国公司一匹劳务费,除了缴纳营业税之外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支付给境外外国公司的劳务费,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但还要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注意:营业税是代扣代缴外国公司应纳税款,并不是你公司应缴纳税款。

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问题。要考虑以下问题:一、劳务发生地。外国公司提供劳务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如在境外,不涉及企业所得税。二、税收协定。如劳务发生在境内,还要看中国和外国公司所在国是否有税收协定。没有,外国公司要按中国居民企业一样,对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有,要看外国公司在中国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判断标准一般为一年内在中国境内超过183天或连续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超过6个月),构成则对所得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构成则要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免税。

你好!

是的,因为是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当按中国税法纳税。而且由公司代扣代缴。 呵呵,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Q3:向国外的个人支付佣金需要交税吗?

1、合同

2、发票

3、纳税证明(如果这个劳务发生在国外可以免税,去税务开个免税证明,如果合同没有写劳务发生地,你就告诉税务是在境外发生的劳务,就是那个老外是在国外帮你工作的,就可以免税,挺大比例的15%多的税可以少,不过如果你能让老外缴税,请你为国家做点贡献)

4、带上支票、印签

最好问下银行先

Q4:支付给国外个人的佣金,我们要交哪些税

支付给国外个人的佣金,我们要交哪些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

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

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根据如上规定,贵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佣金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

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专案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

 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劳务费、服务费、佣金费、手续费,如广告费、维修费、设计费、咨询费、代理费、培训费等,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法规不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时,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不予征税的证明。”根据如上规定,贵企业向国外中介人支付佣金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缴税吗?

摘要:【案例】某外贸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咨询,该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外贸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某市税务局网站答复,该行为不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对于一般贸易项下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需要先考虑佣金的性质,再确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支付给境外的销售佣金需要交哪些税?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而,对于贵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佣金,因为该境外企业属于为属于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所以应属于上述应征营业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业应作为代扣代缴该行为营业税的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境外公司在境内设有常设机构: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境内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支付给国外的个人佣金能否税前扣除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如何做帐?

个人佣金分两种情况:

一、企业的职工,为了奖励各别业绩而发放的,作为当月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发放给个人;

二、支付给非企业员工的劳务费,需要对方到税务局开发票,发票注明服务内容和金额,企业以发票入账。没有发票企业可以依据劳务协议代扣个税后,入帐。

以上是正规的做法,如果你现在的10000元的佣金没有相应的票据,建议还是自己去找相应金额的差旅票来替代吧。或者10000远除以84%算出含税的佣金。

代扣佣金个税,佣金金额*(1-20%)*20%=个税。

支付给个人的违约补偿金需要交税吗

支付给个人的违约补偿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随同工资一起发放,则按照工资薪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单独支付,则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Q5:外国专家来华讲课,一次支付其1000元劳务费,有无免税规定?

不免税。他属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具备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

  一般是指短期行为来华的外籍个人,如:承包工程中短期作业的外籍人员,到中国境内演出或表演的外籍演员或运动员等。

  二、纳税义务的确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住不满90天或183天 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 境内支付 应申报纳税

  境外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来源于境外的全部所得(无论何方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三、课 税 对 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四、适用税率

  3、20%的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因涉及既要按一定比例合理扣除费用,又要避免扩大征税范围等两个需同时兼顾的因素,因此,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或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

  所以,其应缴税额=(1000-800)*20%=40

不免税。

需要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税额=(1000-800)**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