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和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劳务资质备案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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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注册手续是什么样的?需不需要资质?
首先注册一个劳务资质,最低注册资金需要200万,不用实缴,现在国家出台规定,为了防止拖欠工资。劳务公司必须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北京这边大概50万。再来说下劳务资质,现在劳务资质部分等级部分种类了,都叫施工劳务资质。这个也好办
建筑劳务公司
和其它土建类的没有区别,看你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范围即可。
Q2: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有四点:一、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13种;二、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三、条件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无须发包人同意。四、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一般可以再分包;而劳务分包不可以再次进行分包了。这应该是最大差别。
Q3:劳务外包是否需要资质,劳务外包需要什么资质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劳务外包是否需要资质,劳务外包需要什么资质?无论是在建筑工地,还是在其他需要大量人力的工程,这种包工的方式屡见不鲜,而且对于承包方与被承包者都是有好处的,把自己不专业的工程分包出来,交给专业的来做,大家实现双赢,何乐而不为呢?那么,想把自己的劳务工程分包出去,究竟承接方需不需要劳务资质呢?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根据建筑管理法的规定,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题目中问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劳务外包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
(二)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应按照工程外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实际施工人受到损害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三)作业场地安全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
在签订合同时,可尽量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由承包单位自行准备作业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器具。
劳务外包是否需要资质相关问题:
1、劳务外包需要哪些资质?注册这类公司最少50万元,根据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也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
2、人员外包是否需要资质?当然需要。如果是劳务派遣,现在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是人事外包,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果是项目外包,企业营业执照上必须包含经营范围;
3、建筑工程劳务外包合法吗?专业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别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方,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
Q4:我是2013届应届毕业生,签工作,招聘公司说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我想问这个和劳务合同一样不,该不该签
当然和我们平常说的劳动合同不一样呀!劳动合同就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直接签的合同;劳务合同就是求职者和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签的合同,而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与用人单位有用工协议,求职者就被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派到用人单位来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求职者的薪水可能是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发放,此时,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就会在求职者的工资中扣一定的钱,怎么回事你懂得,也可能直接从用人单位直接拿。这就相当于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建立了,一个缓冲带。如果你在合同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雇,你找用人单位没有,则能找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垄断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中,比如国家电网的下属企业南瑞集团,就是这样。南瑞说是劳务派遣的员工和与公司直接签约的员工待遇一样,本人觉得可能待遇是一样的,因为工资是南瑞直接发的,但南瑞说发展机会和升职空间也一样,这就是扯淡了。这就好比在国家电网中有正式编制和没编制的一样,可能吗?如果,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的员工是第一个被裁员的,我只能说劳务派遣这种合同是干不长的。本人不喜欢这样。至于该不该签吗!只有你自己决定了。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
不一样;劳务派遣签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我也是应届生啊~这俩个真的大有区别!!!劳务合同是书面的合同,劳务派遣是你通过一个人力资源公司找到的一个工作。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你和中介公司签合同,中介公司和其他企业签人力的合同,企业给你提供的只是一个工作平台,但是你的工资是中介公司发给你的。企业的任何待遇跟你都没有任何关系。
Q5:劳务资质备案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简单来说,企业只要将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交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