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管理制度百度文库(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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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就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用工制度。

Q2:公司管理员工守则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精选5篇)

企业的良好运转离不开优秀的员工,对于优秀员工的培养是决定企业好坏的重要部分。所以,一份有质有量的员工手册对于企业是起着重要作用的。以下是我收集的公司管理员工守则(精选5篇),欢迎鉴赏。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1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工作标准,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司一切行为的准则。

二、要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技能。

三、保持有序的工作秩序,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全体员工均应提前三分钟到岗,上、下班必须到大堂服务台签到,不允许代签、虚签。

四、不在班前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不允许吸烟场所吸烟,不在办公室、工作场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杜绝吵架、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

五、树立"研究生(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全体员工必须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研究生(顾客)的监督。

六、为研究生(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诚恳,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不知道不乱加回答,要主动为客人查询,不能说"不知道、不懂、不会、不行、没有"等,敷衍了事。

七、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员工要爱护大厦的一切设备,节约水、电和易耗品。要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及杂物。要自觉维护大厦的公共卫生。运送滴水垃圾、食物不允许从大堂出入,必须走侧门。住集体宿舍的员工要注意房间卫生,房间物品要摆放有序,不能杂乱无章。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清洁。

八、各项服务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办事要公道,一视同仁。坚持公开性,提高透明度,除特殊情况经公司经理批准例外,一切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搞远近亲疏,厚此薄彼。

九、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工作要有计划性,处理业务程序有始有终。包括对内对外业务的联系,票据的送取,款项的回收与付出,善后事情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严禁办事虎头蛇尾,互相扯皮、推诿,拿工作当儿戏。

十、全体员工要有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领导,发扬团结互助精神,补位到需要人手的岗位或工作,共同把大厦的服务工作做到位,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除正常休息(含串休),因事请假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回来后及时销假。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2

一、工作时间

8:30—17:00

二、考勤制度

各职员上下班需用指纹考勤。迟到一分钟一元,迟到20分钟按请假计算(扣一天工资)并不享有带薪休班;迟到一小时按旷工计算,扣三天工资并不享有带薪休班;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想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扣六天工资,旷工三天开除扣工资500元。公司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

三、销售任务

1、奖励制度:每月完成1单的奖励提成为利润的5%;每月完成2单奖励提成为利润的6%;每月完成3单的奖励提成为利润的7%,以此类推。

2、惩罚制度:每个员工要求每月必须完成一单业务,两个月没有完成一单业务的给予警告。三个月还未能完成一单业务的扣除工资的50%算是惩罚。

四、财务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辑财务计划,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6、完成公司的其他工作。

五、迎宾前台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前台接待处的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及重要留言的落实情况;

3、负责访客、来宾的登记、接待、引见,对无关人员应阻挡在外或协助经理处理;

4、负责电话、邮件、信函的收转发工作,做好工作信息的记录、整理、建档;

5、维护前台区域内的整洁,盆栽植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6、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

7、负责前台接待突发事件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事件的处理;

六、保镖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负责领导人身安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配合总经理外部公共关系处理宾客关系,做好重要宾客的迎送工作和客人意见的处理工作,有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及美誉度。

4、听从上一级领导的安排,不能擅自做主。

每个员工多公司机密泄露事件负责。对违背上级决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处罚。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3

第一章 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执行 工作工时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实行标准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计算综合工时制,每周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实行计算综合工时制的公司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支付劳务人员基础工资300%的劳动报酬。公司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凡每周超过40小时或节假日加班者应以书面形式,报 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按照加班制度领取加班工资或调休(倒休),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未经过某某公司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者,视同个人行为,某某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倒休)。

第二章 劳动纪律

一、劳务人员上班期间应遵守某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劳动纪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若临时有事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领导请假。调休、请假须提前两天,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二、劳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就是旷工行为,应扣发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论处:

1、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

3、假满未归,又未续假者。

4、编造请假理由,伪造、涂改证明骗假者。

三、劳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做诋毁公司形象的事,不得私自担任或临时负责其它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不得兼职。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并退回劳务公司。

四、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并在市场、销售部门办理辞职手续,并告知人力资源部和劳务公司。

五、当顾客或商超人员对劳务人员的服务或其他行为进行投诉时,某某公司调查落实,如情况属实,将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告知劳务公司。

六、商超对所在劳务人员的处罚由劳务人员本人承担。

七、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用人、用工单位及商家的规章制度,爱护国家和公司的财产。

八、劳务人员应服从市场、销售及商超管理,接受并遵守工作地点的管理制度,认真高效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

九、劳务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司外的单位、个人披露、泄露、隐喻、暗示提供本公司商业秘密。

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要求劳务人员在工作一个月内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不按规定时间签定劳动合同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章 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若临时有事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领导请假。调休、请假须提前两天,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在未请假的情况下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给予书面检查和口头警告处分一次,并且处以20元的处罚,超过半小时者不满半天的当天按事假处理。(事假一天罚100元),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者退回劳务公司。未经请假或请假不批后,半天以上者当天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50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退回劳务公司。

二、擅自使用公司促销产品或为自己谋利,违者根据情节扣罚100-1000元并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且退回劳务公司。

三、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元-500元,直至辞退。

四、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跟领导和同事发生争吵,要理性面对问题。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50元-500元,直至辞退。

五、劳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每天下班前做好各自的货物管理和卫生清理,若违反规定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检查处理并予以1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六、劳务人员应该掌握本商超或工作地点的商品销售信息,防止商品出现断货或信息不畅等问题,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不反馈信息或者反馈不及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元处罚,直至辞退。

七、公司劳务人员不得兼职,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影响公司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八、劳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消极对待工作或对公司政策有抵触情绪,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影响公司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九、劳务人员擅自离职,没有交接工作,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或工作交接不清楚,损害公司利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劳务人员拒不服从工作调动者,予以辞退并退回劳务公司。

十一、发现劳务人员向公司外的单位、个人披露、泄露、提供本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的,立即退回劳务公司,情节严重的,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触犯国家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因违反国家法律而被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拘审、劳教、判刑者某某公司予以辞退,由劳务公司处理。

第四章 培训

一、为了提高劳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质量,某某公司将会不定期给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属于针对劳务人员个人专项培训,可以与劳务人员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每服务一年核减培训费用的50%。

二、劳务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劳务人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与劳务人员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劳务人员严重违反公司和所在商超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务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和所在商超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务人员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五章 薪酬考核制度

一、薪酬的组成

薪酬的组成

1、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险-税=2500元。

2、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给劳务员工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具体由劳务公司操作。

薪酬组成的部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依据本岗位的要求,岗位工资定为1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公司CRG相关岗位设定,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缴纳。

上岗前,某某公司和劳务公司对劳务人员宣讲薪酬政策,劳务人员认可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 加班工资的处理

经过某某公司批准的节假日加班,可以计算加班工资。公式是: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岗位工资÷21.75天×加班天数×300%。

经过某某公司批准的平均超过每周综合工时40小时的部分,在一个周期内(一年)又无法调休(倒休)的,按加班工资处理,公式是:加班工资岗位工资÷21.75天×加班天数×200%。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4

1.公司员工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同事间要通力合作、和睦相处,言行要诚实、廉洁、勤勉。

2.公司员工对直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不准推委、拖压,做到令行禁止。

3.按时上下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按时打卡,不准代替他人打卡。

4.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立足本职,明确本职职责,恪尽职守。如对领导指令和工作有不同见解,应婉转相告或进行书面陈述,书面材料交厂办,一经厂办明确,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有抵触情绪。

5.品牌及其款式设计所有权仅限于本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害、抄袭、模仿(包括进行非法再生产和销售),否则公司将提起诉讼及追究法律责任。

6.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如确需离开,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凭证,公司批示许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公司办公区域及仓库等地,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

8.员工下班时,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员工应关闭车间电灯、电扇、机器等,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理。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产品的一律照价赔偿,并罚款。车工损坏衣服根据损坏程度扣罚,烫工损坏衣服根据衣服批发价格进行赔偿,裁床损坏裁片,根据损坏数量扣罚。

10.员工要求辞退或公司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离开岗位当天不得结算领取工资,必须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日领取。

11.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不得假公济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生产车间或利用公司物资干私人事务,非因职务需要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公物或支用公款。

12.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在生产场所大声喧哗或做妨碍他人工作的事情,严禁在车间吵架。

13.注意保持办公区、生产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在工作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全神贯注,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如:吃零食、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

14.严禁泄漏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5.未经许可,厂里文件、资料、图片、画册等都不能带离公司,员工出入车间不得带包裹,包裹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属于自己的物品存放箱里。

16.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工作上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对不良现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并保密。

17.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不断进取、勤奋工作,才能获得个人待遇的改善,实现自身价值,为公司、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

以上守则若有违反者,按相关制度处理。

公司管理员工守则5

第一章:总则

1.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保证员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顺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协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促进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经济指标的完成,特制定《员工守则》(下称"本守则")。

2.本守则是全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以下各款适用于受雇于安康市新网科技有限公司之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3.凡受聘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受聘员工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聘用员工的职务(岗位)工资等按公司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4.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受到表扬和奖励,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本守则的员工将受到批评和处罚,直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基本守则

1.安康市新网科技恪守"服务企业成长,帮助客户成功"的经营宗旨,大力倡导"诚信、拼搏、团结、超越"的企业文化,在工作中积极营造"不同求和"的合作氛围,鼓励员工树立"客户、公司、我"的奉献精神。

2.所有员工应在公司企业文化的指引下,树立全员服务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客户和同事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3.员工应忠实于安康市新网科技,珍视公司提供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尽职尽责,勤勉努力,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对承担的工作负责到底,不敷衍,不推诿。

4.员工应维护公司团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理解、支持、爱护同事,不搬弄是非,不搞办公室政治。

5.员工应厉行节约,爱护公司财物、公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公司。

6.忠于职守,不做有损公司的事,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非经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公开对外发表个人意见;除履行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公司的名义从事其他活动。

7.员工应认真执行公司《保密协议》,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向公司内部、外部任何机构及个人泄露本人的薪酬水平、福利待遇;员工应主动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8.员工不得从事或经营与公司业务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

9.严谨操守,在经营中不得损公肥私,侵占公司财产。

10.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指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专业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进行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财产事故。

12.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节约经费,及时办理报销/报帐手续。

13.员工应注意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

14.公司的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和来回跑动。

15.员工在接听电话时应报出公司名称并使用文明用语。

16.员工在接待外来宾客时要注意文明礼貌,热情接待。

17.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洁,男女员工均不得穿拖鞋上班。对外交往时,男士应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过于暴露的服装。

18.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物资领用、转移及进出公司的有关规定。

19.员工必须爱护、珍惜和合理使用公司所提供的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及一切物资;公司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20.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自觉消除各种隐患,并有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并进行必要的自救;在灾情发生后,员工应协助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21.公司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聊QQ(其他即时通软件)打游戏(公司允许除外),发现一次罚款3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且给予直接负责人口头批评,发现2次,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80元,且给予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3次以上,给予开除且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三章:员工的录用

员工录用

1、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增聘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向公司的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由公司行政文员统一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2、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应向公司提交个人相关的资料。

3、新招聘员工应于正式上班前或最迟于正式上班后1周内向公司行政文员交齐公司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件,以备公司用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新应聘员工提供健康证明,体检应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最迟应在该员工正式上班后的一周内交给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存档备查。

试用期

1、应聘员工经公司录用后须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六个月。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程度,提议延长或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最短不得少于1个周。)经行政部报总监批准后施行。

2、员工试用期满并合格,本公司即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签定期限不包含试用期在内)。入职员工以后,公司给予派带工卡,且交押金50元,离职时退还!

3、本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本公司将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合同即将到期,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正式聘用应聘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亲属不得在同一公司工作,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职业发展

1安康市新网科技的发展为员工成长创造了广阔空间,公司向所有员工提供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

2.公司所有干部能上能下,干部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公司选拔干部的标准是: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为人诚实、正直,做事务实,能融入团队;珍视公司提供的发展机会,愿意把个人事业发展纳入公司整体发展的大潮中;不计较个人得失,一言一行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使个人的能力适应公司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

4.员工必须按时参加本公司为其准备的培训,本公司把员工培训成绩和培训评估考核资料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其将来发展以及工资调整之依据。本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培训以增加其知识及技能。获得本公司提名外出培训的员工无需补偿培训费。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学习个人挑选之培训课程,本公司有权不对其补偿;如果员工所学与其工作有关的课程,本公司会考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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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是依据现实情况制定的,每个细节都经过深思熟虑,专家的讨论,熟悉了解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

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

管理依据

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长: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

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办公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

(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2)、项目书记: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4)、工程技术部:

4.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4.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4.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计划合约部:

5.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5.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5.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5.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5.6、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5.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5.8、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6)、物资设备部

6.1、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2、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6.3、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

(7)、质检部

7.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7.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8)、安全环保部

8.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8.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8.3、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8.4、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8.5、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9)、财务部

9.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9.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9.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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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我现在急需一份建筑劳务管理制度,有那位好心人士愿意帮帮我呢?

自己都结合实际情况 起草一份不就行了么。。。。

要考勤,请假,纪律(尤其盗窃)。安全。文明。借支,作息时间,以及卫生问题 和一些 违纪的处罚措施。。

Q5:劳务派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劳务员工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方面从事劳务派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劳务派遣单位是指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并将劳务员工派往劳务用工单位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劳务用工单位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实际使用劳务员工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劳务员工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派往劳务用工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用工单位都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劳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劳务用工单位应对事故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对事故承担补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不得非法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何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务员工,必须符合用工单位对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岗位要求,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充分保障劳务员工的劳动安全权利,载明岗位性质、职业健康危害及劳动安全保障等事项,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为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七条 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劳务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劳务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体检,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劳务员工的安全管理档案。不得强迫劳务员工从事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 第八条 劳务员工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遵守用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如实报告,积极参与事故抢险和救援。 第九条 劳务员工原则上只从事一般性的工作,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如需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督促其掌握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保管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互救知识。 劳务员工上岗或转岗前集中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劳务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劳务用工单位对劳务员工在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内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负有报告、救援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并应主动接受、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用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