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招标管理工作流程(建筑劳务分包招标建筑工程介绍?)

劳务招标管理工作流程(建筑劳务分包招标建筑工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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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5万劳务服务项目如何招投标

15万劳务服务项目招投标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流程包括准备文件、发布公告、宣誓公示、受理报名申请、进行资格预审、进行中标公示、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办理验收报告。

Q2:建筑劳务分包招标建筑工程介绍?

建筑劳务分包招标是比较具体的一种招标方式,中达咨询和大家简单分享下相关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它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政府8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的,其施工分包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进行施工分包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依据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建委或者区、县建委可以依据建设部和本市有关规章规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施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干预。

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应当在施工总承包中标后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未约定的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

劳务作业分包招标应当在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工程承包中标后进行。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专业工程分包的招标方式应当与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一致。

劳务作业分包的招标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建筑劳务分包招标一定要比较熟悉,这样才能做好自己的事,以上内容由中达咨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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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招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准备开工时,发现招标代理作的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错误,导致中标单位不能完成

通常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上,会有一条是,在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允许更正。一般都有一个界定范围,我的文件一般规定是±3%之内。即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出入在±3%之内是不做调整的。因为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有义务核实图纸与代理公司所发清单的一致性。如果答疑中未提出疑问则按照原清单执行。但实际操作时,这条基本为可有可无条款。因为现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在很多地方已经不允许。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的。只要单价有了,工程量清单的量多少都会有些出入,可能是施工图调整也可能是不可预见项目。

实际开工以后,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可以由招标人、监理、施工单位签证解决。但是调整内容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如果超过10%可以对额外部分从新组织招标,或者申请单一来源追加合同金额。但也要看各地方的招标条例规定而言,并不是统一一概适用。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解决,简单解释的话就是以上的观点。

技术标书是指投标人针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要求、质量目标要求、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承诺计划开竣工日期;

  2、承诺工程质量等级;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措施;

  (2)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

  (3)工序衔接措施;

  (4)冬、雨季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5)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6)机械、设备安排计划;

  (7)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安排;

  (8)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可靠;

  (9)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0)劳务用工制度健全。

  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投标人对招标图纸范围内遗漏的工程量,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中标后若工程量存在分歧,工程量仍以招标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确定的工程量为准;中标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即合同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外,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再调整。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Q4:大宗采购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其他商品或劳务的采购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制定最高采购限价。。。。

那讲些我们的经验吧。其实,招投标是有很多猫腻的,我所在的私企,每年采购额约为2.5亿元,可从不使用招投标的方式。真正好的采购合作,一定是双方企业战略合作层面的。一般成本领先有几个特点:

1、供应商少而精,一般每个品项只有一家,最多两家,但一定是行业领先的。

2、战略合作双方的约定,例如排他性的条款,付款要求,服务、技术研发等。

3、双方约定利润率。有详细的采购成本测算模板、毛利率测算模板、约定的合理利润。

4、合作双方第一高管有良性互动。

Q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程序如何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日常运行程序 (发稿时间:2006-5-23 阅读次数:7491)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运行程序: 一、各部门在中心工作内容1、市建设局招标办在中心办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案、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施工合同审查和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2、市建设局建管处在中心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的见证,新进外地施工企业进市手续;劳务分包招标手续。3、驻场监察在中心内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受理来信来访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市公证处在中心内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证。5、市交通、水利、电信局在中心内分别办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电信工程的承发包交易管理。6、市交易中心负责场内信息与网络的服务(包括招投标项目信息,工程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勘察、设计、施工及中介服务单位有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务商务服务和驻场部门的管理服务。二、建设工程项目在中心办理各项手续操作程序。1、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前到招标办办理发包方案手续。2、根据工程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和投资来源,按下列原则到中心相应驻场部门办理发包手续。(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到招标办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到建管处办理合同见证,再到建管办领取施工许可证。(2)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经招标办审核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3)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应当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到招标办办理招标发包手续。(4)应分包的项目,到招标办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或招标发包手续。(5)劳务分包项目到“中心”的建管处窗口办理招标发包手续。3、招标办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单位)。4、需要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按相应的程序办理招标投标手续。5、招标单位在中心内通过招标或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后,方可继续办理土建招标投标手续。6、招标单位在办理规划、消防、施工设计图纸审查等手续,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后,办理相应的发包手续。(招标单位采用财政资金的还需提供经审核通过的政府采购月度计划表)7、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到市招标办办理施工队伍、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和合同审查手续。8、招标单位携带图纸到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工程类别和定额工期核定手续。9、招标单位到招标办办理有关招标文件的备案后,委托具有相应编标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10、招标前期手续完成后,中心信息室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同时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报名。11、招标单位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写出资格预审报告,经招标办复审后按招标公告(评分排名或抽签)的办法确定投标单位。12、在招标单位的主持下召开标前会,解释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统一编标口径和设计图纸未尽事项,明确投标注意事项,确定开标评标时间。13、招标项目在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定标后确定中标单位。14、招标项目的开标结果在中心公示两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由招标单位签发经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15、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双方按规定交纳中心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16、招标项目的承发包双方草签施工合同后,送招标办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由招标办加盖备案章,正式签订施工合同。17、招标单位持正式签订的合同送建管处驻中心办公室进行合同见证。18、招标单位持见证的合同等资料在招标办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手续。19、招标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委托手续;到安监站办理安监委托手续。20、招标单位持招标投标备案表、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局建管办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1、交通、水利、电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程序”的原则,由交通、水利、电信驻中心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三、中心信息发布时间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下午4:30发布招标项目信息。2、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zzbb.net随时提供有关资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