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中国工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单位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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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单位职工吗
首先声明我律师哦我看过些相关资料同工同酬:同单位同职位同待遇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劳动关系、原单位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同所薪酬同应该属于正常同单位薪酬也样吧
属于转包
Q2:劳务派遣什么意思?
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如下: 1、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Q3:劳务派遣工与企业员工区别是什么
区别就是你不享受企业员工的其他待遇,只是拿着一些固定的死工资
企业员工福利好
解答: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
Q4:劳务派遣和劳务工有什么不同
劳动权益在劳务派遣时有明确的归定,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用人单位有一份用工协议,你是不必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如果劳动派遣单位没有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话,你就只能是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工劳务合同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所有权益的保证都是劳动用人单位,因为你所谓的劳务派遣只是一个形式而非真正的派遣。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帮劳动用人单位找人,而非承包了劳动用人单位一个什么具体的工作而派人去完成。
Q5:劳务派遣出国算临时工还是正式工?算不算工龄?
必须立刻废除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制度,这是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耒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