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派遣合同利与弊(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签劳务派遣合同利与弊(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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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同一个用工单位工作后转为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及年限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合同,应该对劳动者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

你好!

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你在原单位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每满1年(含半年以上)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部分补半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年限计算至转为劳务派遣之日。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Q2:工作7年转签劳务派遣应赔偿多少?

如果你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后再被派到原公司工作,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原公司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讲如果没有前述情形的,劳务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1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2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一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违法劳动法规定的 第二你可以选择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第四如果你不想失去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也合法,只要你确定好你的合法要求,保障你的权益,就可以。

Q3:劳务派遣如何赔偿

劳务派遣赔偿方法: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4:正式工转劳务派遣. 补偿金问题

辞职是不给补偿的。不过,不管是否辞职,转签就等于公司不续,所以才会有补偿。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准确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结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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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否则劳动者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Q5: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提出不续签合同,而你想主动提出不续签的话,那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a把经济补偿金给b,b再把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甲!法律上规定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由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