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家v100双拓?总是听说政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什么岗位呀?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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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求助,我的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
你这个工作性质是正式工,等转正了就是正式工,只不过没有编制而已。享受的是正式编制工的待遇。就是缺个名分其他什么都有了,你是通过内部关系进去的吧。与劳务公司介绍进去的有本质区别,如果要解聘,那通过劳务公司进去的先倒霉。说白了就是临时工而已。
完税证明是按收入收的是税金的证明,不明白您想告谁啊,可能您的意思想说老板在您的名头做假拉,那对您也得不到啥啊,是偷国家的税金啊,就向税务局举报就可以拉,这家不做再找一家拉,更何况是朋友介绍去的啊
Q2:劳务派遣公司
一个一个问题来回答你,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劳务派遣公司的性质是属于中介性的服务行业。在这样公司工作怎么样?我不明白的是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还是说作为被派遣的员工?是怎样的用工方式?如果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用工方式是合同工,如果是作为被派遣员工,当然签订的就是派遣合同。
福利待遇怎么样?不管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都会有的。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现在我们所说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通过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但是现在很多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是通过劳务分包外包等方式揽到相关业务。然后从中赚取差价。至于福利待遇,基本都是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政策。给员工办理。
你的问题表述不清,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是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往其他公司工作
Q3:劳务派遣
1、如果单位的正式员工有双倍,派遣工一般也应该有的。这点上单位一般不会区别对待。当然,派遣工因为工资本就比正式员工低,所以即便双倍,还是会比他们低。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性的、可替代性的岗位上,所以合同期限相对都较短。如果单位跟你签长约,显然违背了规定中对派遣工的定性。所以对派遣工来说签一年以内的合同很正常。这与压 榨与否无关 3、同工同酬这个概念在08年就提出来并明确写在了劳动合同法里。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执行起来依旧很难。首先法 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写明如何实施,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其次我上面说了,劳动合同法已经将派遣工定性为临时性、可替代的岗位,那么单位经常会以临时工与派遣工不同工为由不予同酬,顶多是派遣工内部之间同工同酬。同工同酬这事儿我觉得短时间内不用有什么期盼。 最后多说一句,你已经做了两年了,该找一份有正式身份的工作了。派遣对于劳动者来说百害而无一利。相信你干了这么久也体会过了其中的苦涩。干多了派遣对你没好处,两年足矣。
Q4:总是听说政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什么岗位呀?待遇怎么样?
国家出台劳务派遣制度,出发点一定是好的,伟大的祖国不会出台压榨劳动者的制度,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一项损害劳动者的制度,可能上层不知道,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你们要为国家分忧,不要为了自己的政绩,而至国家的法律和利益而不顾,去伤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度是侵害劳动者的时候。
我来说下亲身经历,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大型上市公司,在该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都是各个子单位自己去人才市场招的人,再把这些人给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给这些人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当然这个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和工作的企业没有组织关系,最后每个月给按人头再给劳务派遣公司一笔费用。
也许有人会问,什么事都不用劳务派遣公司做,还要每个月给劳务派遣公司一笔费用,为什么?这就是关键,因为这样,公司就可以给劳务派遣工交最低的养老保险,以我所在的企业为例,企业给正式员工交的养老保险,每个月是2000元左右,而给劳务派遣工只用交区区几百块钱,而且不用给劳务派遣工交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等,更可恨的是,公司两到三年就会更换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就算解除合同,你都没地方去要买断工龄的费用,因为跟你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永远就只有两三年的时间,更有甚者,公司把原有的员工解除合同,再给你签劳务派遣合同,大家说劳务派遣制是不是坑害劳动者的一项制度。
Q5:劳务派遣究竟是怎么回事?能签合同吗?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应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合同。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这位童鞋对劳务派遣有误区。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程经理为您正确讲解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对社会,企业,个人都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 劳务派遣顺应时代发展,是对社会结构调整的产物
劳务派遣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意义
(以本公司为例)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蓄积了不同公司的大量的岗位需求,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企业可承担或代替工会的作用,体现了一种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可以更好更专业的维护派遣员工的利益,帮助员工正确通
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劳务纠纷和一系列劳务纠纷问题。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通过将特定的劳动力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就业。
·大千惠工劳务通过承揽社会公益性项目,解决大龄失业人员、低技能人员就业,为政府减轻压力,获得政府机关的肯定,和同行业广泛的信
誉。
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意义
·降低人工成本。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派遣员工产生的效益、该岗位的市场工资价位确定员工工资待遇,并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比例。
·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置专人和专门机构管理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只需制定员工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并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遵章守纪方面的
考核,合同到期是否终止或续订,大千惠工劳务完全尊重用工单位的意见。
·用工机制灵活。用工单位可以在市场条件下根据业务变化随时增减工作人员。
·减少劳动争议和纠纷。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与用工单位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大千惠工劳务在《劳务派遣合同书》履行期间负责协
调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避免人才流失。大千惠工劳务负责管理派遣员工的工作档案,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可根据用工单位的行业性质和员工岗位特点在劳动
合同书中作特殊约定。这种法律效力的制约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员工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
· 确保员工素质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大千惠工劳务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先后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和全国各地建立了劳务基地,可根据用
工单位实际需要先期对基地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录用人选,并可对其进行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以及后期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 符合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企业需要将部分非重要岗位交与派遣机构分别管理,以便将精力集中到精英人员的管理上。 如生产线承包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只是劳务关系。企业只使用人而不雇佣人,可以规避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
劳务派遣对于派遣员工的意义
· 满足劳动者对弹性工作和较短工作时间的需要、对就业工种的偏好。
· 可为大龄失业人员、低技能人员提供工作岗位。
·获得工作经验,有利于赢得永久性工作岗位,保证持续就业的状态。
·能够成为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
·能够将派遣机构的商誉转化为个人的行业商誉。
·大千惠工劳务对其在劳动合同、档案、薪酬、福利等方面进行管理并提供保障。
青岛大千惠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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