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开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开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内容导航:

Q1:开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你这是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之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注册了公司,当然要去工商、税务登记了的,交税也是应该的(不过你若是失业或军人等其它可以享受再就业的人员可根据当地政策减、免一部分或全部。)   具体流程与注册公司一样,我给你写在最后面。   如果是一人公司,那么把钱准备好,门面是租的还是自有的,提供合同及产权证,一般5个工作日就可拿到工商执照的。当然要写公司章程的,起好公司的名称(字号),需要到工商局去先预审,能过再作下一部。对了,还要到会计事务所去验资,银行出询证函,当然你还要去刻章,开户等。   为节省费用,最好不要注册一人公司,搞2个人(亲戚也行,多一个)因其他公司是至少2人的,这样在今后的费用要少些。   以下是工商局网页下载的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你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咨询或到当地工商局网页上下载申报表格)   企业备案及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   1、公司章程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可一并提交材料,并不再填写《备案事项申请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   备案申请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表》;   3. 公司清算组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4.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注销/变更)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 非公司企业法人   1. 章程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4) 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同一主管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划转可不提交);   (5) 企业法人《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6) 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7) 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公司的,企业应按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五、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目录   (一)企业/公司迁移登记   1. 企业/公司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二)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四)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Q2:办一家劳务公司需要哪些资质和办哪些手续

劳务资质有13项

木工、砌筑、抹灰、石制、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

以上13个专业,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自己选择,几项都可以一起报。

到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委员会)办理。

要去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

Q3:注册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于注册资本。”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第81条规定,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公司法》第26条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成立公司有许多法律程序的,可随时电话咨询

Q4:人力资源公司都需要那些资质

1、人力资源公司,是前置审批公司,必须得到劳动局的批复,才能注册。

2、具体程序:工商局公司名称审核—劳动局申请(得到批复)—工商局注册登记(领证)后面的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一样。

3、劳动局申请必须注明:劳务派遣、劳务承包、人事代理等你的公司经营与劳务相关的名目。

4、因为你是集团公司,你成立的人力资源公司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公司,不应该隶属集团公司,因为隶属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还是属于你的集团公司。独立的法人公司,“劳动关系”就不是你集团公司,而是第三方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你只是用工单位。

5、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第三方公司,必须独立在你的集团公司外,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购买、工伤事故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等工作,都属于人力资源公司的工作,你集团公司就是用工单位。

关键词:门槛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职业介绍(含劳务派遣)机构的基本条件:不少于10万元的注册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当然,如果仅仅将公司注册为咨询、管理公司等,门槛则大大降低。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元,两人以上股东注册资金最低仅为3万元,而且也没有对从业者的专业要求。

Q5:开办劳务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一家劳务派遣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比如,两个以上的主体、设立时一定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虽然《公司法》规定,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3万元人民币,但《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开办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开办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应该不低于50万元。另外,劳务派遣单位有其特殊性,即是对劳动力的派遣使用,因此这种性质的公司还应该具备一定的资质。开办前,需要向开办公司所在地的区、县或市一级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这样才可以开始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通过这条规定可以窥出,劳务派遣单位至少要和劳动者订立二年的合同;劳动者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劳务派遣单位也要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并且是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以上意见,供参考。

这个问题问得比较笼统!!! a;如果建筑公司开办的劳务公司只是单单的劳务工输出就业,其实也不必大多的条件或资料的。办需注册资金一般在15万内,办理经营许可证、办理第三方工伤赔偿保险金、等其它锁碎事情。 b;如果是建筑公司开办劳务公司是一种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公司。那除a类业务办理经营许可条件外注册金不得少于80万,并且需办理以下必须办理的各类证件与所具备的条件:师资培训许可证,就业收费经营许可证需经市级物价部门审批。劳务工输入输出许可证,培训公司招生许可证,所开设课程项目国家工商工业许可证。等等一般企业所具备的条件不一样不拉下。 大致问的题不清,糊乱回答,怒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