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国际出国劳务官网(雇主雇佣的工人失踪了,雇主要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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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6、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1、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派遣员工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损失应当是直接的而不能包含间接的损失,并且每月的赔偿数额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2、可以规定派遣员工辞职同样应当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义务,书面通知包括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在三十天的提前通知期满前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办理离职交接,否则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
Q2:员工出国后滞留不归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这是员工主观上的选择。公司方面应积极的与该员工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因个人原因滞留国外不回来的,该员工可能违反了公司与之签定的劳务合约,如在期间与其他商务往来中泄露原公司的资料文件(商业秘密)的,会导致侵犯公司权利和泄露商业机密的犯罪行为。 如果该员工并没有以上的情况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而是回国遇到意外,如签证,交通事故等,公司在一定的法律法规范围内,需承担相应责任.如该员工借此出国访问的机会延期回国而转至其他国家或地区(非公司委派的)进行与该次洽谈无任何关系的行为的,发生任何事情都应与公司无关,甚至应追究他个人的责任!
Q3:雇主雇佣的工人失踪了,雇主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对方和雇主的劳动关系有合同的话。那首先看他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失踪的。还是在为雇主做什么事情的情况下失踪的。在这两样情况下。雇主是多少要有点麻烦的。如果除了这两样之外。雇主的责任基本没有。因为一个成年人有他自己的权利。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被雇主留在身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他还有没有完成的工作或者给雇主造成什么损失的话。那么还应该怀疑他失踪的原因是什么。是真的失踪。还是故意的?反倒该考虑雇主该不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呢。。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如果工人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失踪,那么雇主应承担适当责任,也就是不完全责任;如果工人是因为完成单位委托的工作而失踪,也就是因为完成工作而失踪,那么雇主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Q4:出国劳务中介逃跑了交了劳务费怎么办啊 好心朋友帮帮我吧???
报案,你恐怕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这是刑事犯罪,只有公安局能够解决。
我相信你是交给了人蛇或者是非法中介,恐怕,你没有任何证据保护自己,希望佛祖能够保佑你。
如果是正规的中介公司,你报案的同时可以到相关的工商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去投诉。
希望你度过难关。
好像这个意思是5000元的劳务费你拿3000元,中介拿2000元。你再问问中介看是否是这个意思。
你不知道他的家就敢把钱交给他,没有经验,直接报案就行了,如果会部分英语,不如直接移民呢。
Q5: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怎样确定责任承担
【找法网案由频道】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受特定企业委托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其劳动过程由企业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员工,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员工与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的单位均存在一定关系,派遣单位向员工支付工资、福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接受派遣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管理、支配员工的工作过程,向员工发出工作的指令。因此,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行为事实上是接受派遣的单位即管理和指挥其工作过程的单位的行为的延伸和体现,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时,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
劳务派遣期间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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