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有什么要求?大概多久可以办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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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有什么要求?大概多久可以办理下来?
办理求写回答
办理劳务派遣营业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写回答 共4个回答
wwjjhh88
LV.102019-04-1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各地区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请问办劳务派遣资格证需要什么资料?要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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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哪些行为可以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一)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3.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超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2.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做出虚假承诺;
3.介绍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
4.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
5.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
6.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在年审中凡是没有达到原许可审批时的设定条件的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评为不合格,但可视实际情况允许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达到原设定条件者,复评为合格。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未开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年审不合格,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对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审合格的公章;没有通过年审的,督促其整改后再予以重新年审,再次年审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许可证的情形请参见上述第4、5条。
青岛今年年检,遇到如下六种情况,就过不来年检,许可证就吊销了。
有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场地或人员达不到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对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等情形。
Q3:想问下劳务派遣员工合同的问题
如果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务所,其做法就是违法的。你的情况不属于承担违约金的情形。
你好,就你说的这种情况约定违约金肯定是违法,只有企业出资培训的人员才能约定违约金。
不合法。就算是在合同中约定了这样的违约金也是违法的。
Q4:成都办劳务派遣许可证要多少钱?
行政许可是不收取费用的。建议你自己去办劳务派遣许可证,这样你也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你今后工作的开展。你可去成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办劳务派遣许可证,也可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后去相关部门续签。
Q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注册营务派遣有限公司首要条件:注册资金200万, 必须一次性到位,而且不在认缴范围内。
2、准备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公司名称(10个以上商号),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股东,投资比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办理程序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小猪企业也了解过很多人不理解,所以整理了这几个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 2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
4 公司章程(复印件) 1
5 验资报告(原件) 1
6 审计报告(原件) 1
7 自有办公场所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 1
8 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凭协议和房产证明或经区房屋租凭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1
9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1
现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1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
12 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1
13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
14 承诺书(原件) 1
最主要是第七项房产证明,其他一切都简单。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
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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