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辞退补偿(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劳务派遣人员辞退补偿(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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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有合理的理由。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Q2:国家电网外包公司改变原来的外包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会被清退吗

会被清退,工作属于劳动派遣性质,属于国家电网的一个劳务外包公司。

Q3:公司改制,要辞退部分员工,员工是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辞退,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与否,按什么标准给予,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是否需要补偿

可以争取n+4

不一定,关键是看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的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如有,则需要按合同办事;若没有,则劳务派遣员工就没有经济补偿。

Q4: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

Q5:现在国家电网职工还能办理停薪留职吗?

可以。

1,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看情况会给予同意。

2,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如果企业需要而本人停薪留职,需要做好思想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3,“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4,“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

现在都合同制了,不会再有那个待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