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归哪个部门管理?请问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烟草局归哪个部门管理?请问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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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应当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实施

  实践中很多用工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实施“逆向派遣”,与本单位部分或大部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劳动者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使劳务派遣范围不断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断增加。导致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劳务派遣工数量远超过正式员工,而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曾经对“三性”进行了解释,是指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后该条款未保留,导致实践中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发生困难。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上不能简单的以“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去理解,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意看,显然是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限制而非扩张,虽然《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但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中文含义也可以做出符合立法原意的理性判断,如果调查属实,可口可乐中国内地的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显然已经超出了“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范围。当然,实践中还取决于裁判机关是否从立法原意去理解。 

Q2:请问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法律对三性岗位做了具体界定。将临时性的岗位界定为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

Q3:劳务派遣工能长期担任烟草局稽查大队长一职吗

派遣工是不能担任大队长一职的,烟草局稽查队大队长应该是属于事业编制,需要是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而劳务派遣工说白了跟这个单位的关系就是在这单位干活取得工资,实际劳务关系属于派遣机构,跟这个单位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同样不依法享有该单位的相关福利待遇。

Q4:2016年劳务派遣何去何从

我个人认为到2016年劳务派遣有三种可能的出路,1、辞退,直到符合三性和10%的比例;2、派遣员工转正,直到符合三性和10%的比例;3、将劳务派遣合同转为服务外包合同,即员工不是被派遣过去,而是派遣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而提供服务的具体实施人是劳派公司的员工。我个人认为第三种可能性最大。

我就是第三种,名义上是把活外包了,实质上还是跟劳务派遣,一个性质,丝毫没有变化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劳务派遣用工过渡期将于2016年2月底结束。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一些单位存在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的现象。《通知》要求,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必须制定调整用工方案,确保在过渡期结束时降至规定比例。同时将调整用工方案报受管辖的人社部门备案。过渡期结束后超规定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到1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劳务派遣单位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派遣其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临时性岗位工作,但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Q5:请教各位,湖南省常德市县级市烟草公司客户经理是烟草局正式编制还是劳务派遣的?这个职位薪资和前景如何

在哪里考试并不能作为依据,来判断此次招聘的是哪类人员,这个恐怕只有主考方或他们的内部员工才清楚。 客户经理岗位,并没有特定是正式编制人员还是劳务派遣人员,但客户经理属于一线人员,一般正式人员都在行政管理岗,只有少部分在一线,所以应该是劳务派遣工的可能性大点。这也仅是个人判断,如果正式编制或劳务派遣身份对你去不去这个单位上班起决定性作用的话,建议你还是电话问一下主考方。如果你目前的工作收不是很好,那么就算是在烟草做劳务派遣工,也是合适的。烟草行业对派遣工的待遇并不低,包括薪酬,各类保险等。而且客户经理是个奖罚分明的岗位,如果努力的话,待遇不会比正式工的差多少。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