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标准?)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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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有供暖补贴吗

不一定有。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劳务派遣不一定有供暖补贴,取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补贴。

Q2: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标准?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因为劳动法规定 第一,同工同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必须贯彻执行。第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签订合同后,按照正式工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保,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对休假之类的也需按照正式工一样执行的

Q3:劳务派遣工有住房公积金和取暖费吗

如果正式工有,派遣工应当同等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Q4:劳务派遣享有报销供暖费的权利吗?

广东胡律师:

供暖费用并不属于工资标准,要看单位的福利了。

如果单位有就有,合同制的有就有。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劳务派遣工的待遇问题

我是上海电信的一名劳务工,今年刚进去,本来08年新法律没出来之前,是算劳务派遣的,因为他的用工单位写的是电信,新法颁布以后,用工单位直接变成了电信xx科技公司了,于是我的身份又从劳务派遣变成了劳务工,着实享受着三等公民的待遇,上班没有正式的桌子,只有小的圆桌子,奖金补贴如果正式员工发的少,那我们还能拿到他们的一半,如果是多的比如几万,那我们就只有他们的一个零头拿个1k 2k的。说到交金,那要看跟你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怎么说,我是只交三险一金的,而且第一年的只按1950的基数来交,第二年才按照实际工资来交,至于你说的会不会裁员,我感觉的确有点危险,因为我从进去至今,他们的正式员工都不让我们接触部门的核心内容,我因为是被派到市场拓展处,跟数据打交道,但是每天工作要自己去讨的,讨来的也只是一些类似于复制黏贴的工作,感觉危机很大,这样下去两年合同到期后,万一不续签。我在社会上就是一个啥都不会的菜鸟,根本无法与人竞争,你还是考虑考虑清楚吧。劳务工真的是很受气的三等公民。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派遣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我是中石油的劳务派遣工,跟正式工就是天差地别,他妈的坑爹,连人家一半的待遇都么有,社保就交了两个,给你的待遇是永远饿不死,永远富不起的那种。

劳务派遣已经是时下各单位和公司选择的用工方式,不多赘述,直接原因节省。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中石化)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

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所以你的工资总额会有不同,但是同岗的待遇应该不会差太多。

至于内部的评定和年终奖之类的,看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的协议约定了。法律没有规定,不过一般会有一定的奖励机制。

裁员,我想你是想问解除劳务合同的问题,用工单位不会无故解除的,不然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及违约金。

公司真的要裁员,也不一定是劳务派遣工,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合理裁员,比如用工单位考虑到公司支付员工的薪酬福利远远高于同岗位派遣工,而派遣工的工作效率不比员工差,用工单位可能就会宁愿多付些经济补偿金,也要先裁公司员工了。当然这只是比方,并且裁员和解除合同是有区别的。

现在就是有很多黑心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不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以及劳务派遣日益成为企业重要用工方式,只要你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什么工作多是一样的。反正有钱能挣才是硬道理。

1、劳务派遣工的待遇与不派遣的职工地位应是平等的,五险一金是应当给你交的,包括年终奖是由谁交应看用人单位与用过单位是如何约定的了;不应是企业最先裁员的对象,应依法裁员。

2、具体你可以参考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