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丧葬费计入什么科目(关于丧葬费的问题。)
内容导航:
Q1:丧葬费最新标准是什么?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休职工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一般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局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若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公司全部承当。出现丧葬费不支付、少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Q2:劳务派遣员工猝死,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看是在岗上猝死的还是在家猝死,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亡,按照工亡处理,如果在家猝死的,用工单位也就需要支付5000元丧葬费,如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需要其供养,还需根据供养人数支付相当于数月当地最低工资的救济费。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Q3:劳动者丧葬费标准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Q4:关于丧葬费的问题。
,天津市今年提高丧葬费和丧葬补助费标准,并按照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今年1月1日起,职工因工或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调整为4450元,比原标准提高3450元;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2225元,比原标准提高1925元。据了解,今后丧葬费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每年将随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而同步提高,实现正常调整。
此次调整前,天津市丧葬费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是1995年制定的,分别为1000元和300元。在当时,对补偿职工丧葬费用支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丧事中职工负担的火化费、殡仪车、骨灰存放、礼厅告别、骨灰盒、寿衣等各类费用支出均呈上升趋势,丧葬费和丧葬补助费标准已明显偏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为此,天津市对丧葬费和丧葬补助费标准作了调整。
按照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工或因病、非因工死亡,要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丧葬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要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丧葬补助费。以2007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225元计算,2008年职工丧葬费标准为4450元,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225元,比原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与以往不同的是,根据规定此次调整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均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从而由过去的定期调整改为动态调整。随着本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相关待遇水平也将随之逐年予以调整。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丧葬补助费中提到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是指以职工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下列亲属:一是职工的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是职工的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是职工的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四是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补给工人的直系亲属。。。
希望以上内容能给你一定帮助。。
丧葬费能不能拿,能拿多少,与多少岁没有关系的。
你还没说清楚,老人是什么身份?如果普通居民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是没有什么丧葬费的。
如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就按下面标准:
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如果死者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则遗属每月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如果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遗属申请补助,则全部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退休金
Q5:劳务派遣工人非因工病死亡的能享有哪些待遇
员工非因工伤死亡,是可以获得养老保险支付员工家属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务派遣单位,因为是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跟实际的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