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好办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好办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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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Q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Q3: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以深圳市为例,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收件

窗口人员查看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信息、核验电子版材料,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收件操作。

2、受理

窗口人员根据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的符合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需修正后重交的,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

出具审核意见。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制证

准予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明)等。

三、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线下办理流程

Q4: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理劳务派遣许可方法如下:

1、注册营务派遣有限公司首要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必须一次性到位,而且不在认缴范围内。

2、准备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公司名称(10个以上商号),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股东,投资比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Q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坐标 :苏州

注册公司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相关的申请材料,到人社局进行申请

2.人社局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存在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改,如果材料不齐全,人社局会当场告知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

3.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评估,考察场地是否规范等等。

4.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人社局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规定没也会下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二、劳务派遣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常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的相适应设备设施

6.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协议

8.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