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22完整版?移动公司待遇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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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邮政现在招储蓄员说。说是在有邮政里分为A.B.C三等的区别、
1、员工种类不同:A是合同工,B是聘用工,而C是劳务派遣工,合同工A类的员工很多都是邮政的老员工。
2、工资不同:A类的老员工工龄是比较高的,工资拿的也比较多,B类和A类一样但是如果算工龄还是差了一些,C类公积金和基本工资还有医疗保险这些要比AB类要少很多。
3、要求不同:A类的员工一般是将老员工归类为A类,而B类是聘用过来的人力资源,对于C类的要求要比前两类的要低一些。
扩展资料:
要知道邮政公司的邮储营业员不等同于邮储银行的营业员。在邮储银行发布的招聘公告中,营业员即银行柜员;而邮政公司招聘的邮储营业员是在邮政局下属的邮政储汇局工作。
邮储银行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包括储蓄,保险,基金,信贷,公司业务等银行业务。
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账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Q2:劳务派遣是什么?
你是甲单位的人,单位派遣你到乙单位工作。合同上有甲乙丙三方的其中一方是你的话,应该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和第三方签订合同的用工方式,它应该属于劳动关系模块的范畴!
不一定的,劳务派遣简单地说,就是你作为劳动者,跟你签劳动合同的是甲公司,甲公司再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你派到乙公司上班,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一定要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你属于甲公司的员工,但不在甲公司上班;你在乙公司上班,却不属于乙公司的人。这就叫劳务派遣。
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经营服务四大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Q3: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
我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明下,但肯定不全面:劳务派遣就是有劳务派遣资质的A企业,雇佣劳动者,并把该劳动者派往另一企业(B)工作,企业A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企业B和劳动者之间是用工关系,发生劳动纠纷时,企业A和B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操作时,很多情况下,特别是非生产性企业,都是劳动者由企业B招聘,但由企业A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B需按协议向企业A支付劳务费(人才租赁费、劳务服务费)。在企业B的财务帐套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体现为工资,而体现为费用。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4:中国移动的ABC三类用工有什么区别
1、分类不同
带编制的就是A类员工,后进来不带编制的正式员工,就叫做是B类员工,而非正式的员工则为C类员工。
2、待遇不同
A类指的是03年以前公司刚成立时候进入移动的员工,当时大部分员工是从以前的邮电局分离出来复的,也有部分社会招聘的员工。B类就是03年以后通过社会招聘或者校园招聘进来的员工,待遇和A类是一样的AB两类统称为正式工。
C类就是派遣工或者临时工了。就是移动公司通过中介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由派遣公司提供相应劳动力的员工,假设在同岗位同职级的情况下,正式工的待遇优于派遣工。
3、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
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与正式员工协商,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并给予合适的补偿。
Q5:移动公司待遇a类
移动的A类员工
你确定?
这个应该都是最老的一批
动公司员工分为abc三类,a类员工,移动公司正式员工,待遇高,工作稳定,老总级或者以前电信分过来的老员工,现在已经不招了,b类员工,待遇和a类员工一样,没什么区别,只是有签约年限,一般三年——五年,这类员工相当于现在移动公司的正式员工,是现在移动公司重点培养对象,一般是在有相关专业对口的学校内招或者是关系户,c类员工,待遇低,流动性强,如果是刚进入移动公司的话工资算下来1800左右(我指西南地区),与移动公司下属摩尔公司签约,(违规的第三方分公司)一般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