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2015对劳务派遣工有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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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15对劳务派遣工有何新规定
没有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22号令)已经明确规定。
Q2: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
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入工会。
劳务派遣人员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外包给劳务公司而被派遣来的员工。工会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加入工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Q3:劳动法里有派遣员工跟单位的其他员工是同工同酬,但是合同上没有~!这样算劳动法还是算合同上的
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是原则性的强行性规定,合同即使没有约定,也需遵守该原则。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网友亟盼同工同酬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去,在派到你现在这个单位,那当然是属于劳务派遣,至于你的工龄会不会归零,应该是不会的,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很关注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各种行为,你们单位这种做法肯定也会被考虑,至于具体的处理方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和法院的司法解释应该不会很久就出来了,到时候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
2、有关的工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后你所在的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肯定要组织你们加入工会
3、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要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员工享受的待遇一致,我认为可能你们的待遇会涨,但是肯定不会和正式工一样
4、所谓无固定期限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稳定用工关系,不用老是签劳动合同就是了,而且你们转为劳务派遣之后,你们和单位之间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单位肯定不用和你们签无规定期限合同。
一、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是否能得到支持关键是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中没约定奖金只约定一个固定工资的,你无法主张除固定工资之外的奖金了。
二、劳动法所提到的“同工同酬”指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的情况下才适用。
连江天正律师
想啥呢?不可能拿到的。
Q4:与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加入总部的工会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复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制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211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5261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你是前两者,那么加入公会4102没问题,如果你不属于前两者,那么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的定性都还有待认定,能都加入1653还存在不确定因素。
这主要看两个方面: 一、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是否含有建筑施工方面的内容;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资质、主体是否有要求;如果对资质有要求,那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的资质,如没有则必须由隶属企业签署。
Q5: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具体点。。。派遣工会成为正式工么?
你好!派遣工一般来说是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被派遣到特定公司工作。所以如果你都和实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何谈转正式工呢。
派遣工时属临时应急的工作,做完某种工作就回原处,正式工一般不会调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1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第2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综上,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属于自愿,是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参加工会组织吗
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上述法规规定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工会组织,被派遣劳动者无论是在劳务派遣单位,还是在用工单位,都可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法[1978]101号)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本条应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员工。
企业普通员工的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2条规定由企业按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而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的工会经费来源是哪里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用工单位工会接受委托管理劳务派遣工会员的,工会经费留用部分由用工单位工会使用或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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