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员工赔偿?劳务派遣单位可以给派遣工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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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员工可以成为正式企业职工吗
解除被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合同,与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即可。
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
如果接受方同意就可以。
Q2:我公司把大部份员工的劳动关系挂在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只要单位没有解雇你们,就很难要到赔偿。如果是裁员的话,就能要到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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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我们公司使用的员工分为派遣工和合同工?请问有谁知道这在合同法上是怎么规定的?
两种用人制度都是合法的 1、合同工 基本为公司的正规员工,入公司编制 2、派遣工 按合同法规定,主要从事辅助性、替代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不入公司正式编制。
Q4:劳务派遣是否合法?有哪些法律依据吗?
劳务派遣是合法的,因为劳动法里面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因为劳务派遣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将劳务工资直接打到被派遣人员的账户上面,另一种是通过劳务费的形式将这笔钱打到劳务派遣者之前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对公账户上面,然后再由那个公司发给劳动者。
劳务派遣人员理论上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但是在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央企国企里面劳务派遣的人也不少,只不过做到完全的同工同酬,是不太现实的。因为两者的工资是不是一起做的。那些企业里面正式的职工就是他们的人事档案之类的,都在这个企业里面,他们的工资是由企业的财务人员自己做,而那个劳务派遣的人员虽然也是财务做,但是不放在一起。他们工资标准不一样,至于劳务派遣的人到底有多少钱,那就看这个劳务派遣公司当时与这个被劳务派遣的单位是怎么谈的了。
无论是直接发给劳动者的这种形式,还是发给公司之后再转发给劳动者的,这种形式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因为这个单位他可能不需要那么多正式职工,尤其是一些央企事业单位,他没有那么多的编制,没有那么多的名额,这个机构这个公司在组建的时候就给了82个正式职工的名额,但是就凭这82个人干不了所有的活怎么办?那就找劳务派遣的人员啊。一般特别核心的工作是不会交给劳务派遣人员去做的,但是很多初级的工作是可以的呀。
去做劳务派遣也不见得就是个坏事,因为劳务派遣人员本身社保缴纳的钱要少一些,真正到手的钱要多一些,很多单位正式职工,他可能一个月五险一金的扣缴2000块钱,那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可能一个月就扣500块钱,剩下的钱都是自己的。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就是待遇上实际不可能受到完全的同工同酬,看大家怎么去看待这个事情,稳定性上也不如那些企业正式职工好。
Q5:劳务派遣单位可以给派遣工发工资吗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派遣公司的,那么派遣公司支付本公司员工工资是正常情况。
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那么派遣公司需要给员工支付工资。在派遣过程中,一般都是单位将派遣工的工资支付给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发放。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员工的工资发放是由派遣公司操作的,一般来讲劳务公司发放工资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现金发放。二是派遣单位把工资把派遣人员的工资统一打到员工的工资卡了。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都会选择打工资卡的,因为比较安全点。
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用工把钱打到劳务公司的账户上,然后由劳务单位再把钱打到员工的手上,所以很多企业为了防止派遣机构有克扣员工工资或者携款潜逃,所以有些企业会选择自己把钱发放到派遣员工的手上。
或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