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用工改革成效?劳务市场化是什么意思?

市场化用工改革成效?劳务市场化是什么意思?

内容导航:

Q1:劳务市场化是什么意思

劳务市场化是指放开单位用工的繁琐规定,取消原来单位正式工和临时工的身份差别,实施劳资双方的双向自由选择,加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依靠劳务市场整合人力资源。劳务变成商业化,按照市场规律进行。

劳务派遣是中介机构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 和单位没什么关系 比如受工伤了 单位不管 要劳务派遣给你报 开工资的时候单位把钱打到劳务派遣 然后后者在打到你的帐户上。市场化应该是市区流动职业。

Q2:2015劳务派遣临时工改革了吗

根据最新的法律精神,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辅助性岗位使用,且不超过总用工人数的10%。看你在目前单位的情况了,如果是主要岗位,而且企业是比较正规的,应该有机会转正的。

2004就发文改革了

Q3:劳务派遣相关问题?

  我来告诉你真相: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用来打法律擦边球的工具!

  它的好处只是对用工单位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会出现劳务派遣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得罪用工单位,被派遣人员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是极大的有利,而这种好处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之上。

Q4:中石油市场化用工有编制么?

市场化用工没有编制吧,早在2005年中石油就已经将用工形式改革了,再没有职工这一说,现在中石油的用工形式只要有合同化用工、市场化用工、劳务化用工,早已经没有编制内这一说了,老一辈还是有的,希望回答能帮得上你!

有,但是现在基本都是这个编制,除非你关系很硬!

市场化用工与编制概念不一样,两者没有必然联系。市场化用工是指你用工的方式。编制则是你在公司里干嘛。中石油上市以后,市场化用工越来越多,大部分都已经是市场化用工。至于编制,则是根据你各种背景、能力等等,给你的一个岗位。

市场化永远都是市场化 现在说是可以选一部分优秀的市场化用工转为合同工 但实现起来还是需要一个长久的过程

Q5:什么是市场化用工?

市场化用工实际上是属于劳动力派遣的形式。劳动力派遣实际上是你们所认为的中介公司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的用人单位并不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你们也不是这个单位的员工。你们是劳务公司派遣到这个单位工作的员工。

现在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基本上有两种原因,一是因为单位的用工指标有限,所以不得不采用劳动力派遣的形式,还有一种是有些单位不想承担诸如加班或者说是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等成本,所以采用劳动力派遣的形式。

如果说是前面一种原因的,虽然是劳动力派遣,但是和这个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差别并不会很大,但是如果是后面一种原因的,这种单位多数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用工成本的举措,很有可能以后你的加班工资、休息休假的权利都较难得到保障。

市场化用工与合同化用工区别:

1、不同的概念

市场化就业实际上属于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实际上是中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劳动者是劳动公司派往本单位工作的职工。

合同工是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聘的短期职工。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期限、任务和共同遵守的义务。

2、不同福利待遇

合同制员工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场化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将获得相对较好的工资待遇,福利相对较好,部分补贴为更全面,退休后将按规定享受。内部利益。市场化的员工基本上是工资、社保、加班工资。

3、不同的关系

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仅为雇佣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或其他事件,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处理。用人单位只是一种连带关系。用人单位对派遣劳动者不满意的,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派遣人员。

简单地说,如果是市场化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是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