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辞职报告?请问在试期内辞工要多少天,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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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和劳务派遣签的合同,用工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被派遣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同意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同时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一种角色,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时签订两种合同,那么劳动者完全没有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岗位或者派遣劳动者到其他单位上班。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去掉其中一份合同,清晰地表述双方的用工性质。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Q2:试用期跟公司提出辞职不批怎么办
试用期间不需要他们批准。你递交报告交割工作就行了,他们须按规定支付你的工资。
不需要他批准,就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可以了,他敢骂你,直接告诉他,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让他自己掂量掂量,是他大还是法大。如果对方不能跟你妥善协商,支付你应得的报酬,直接找劳动仲裁部门,要求赔偿。
Q3:请问在试期内辞工要多少天,不批怎么办?
试用期内是提前三天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也就说提前三天就好了,如果不批,你又想正常离职的话,就用特快专递通知公司人事部,就说你因为某种原因要辞职,最晚工作到某日,请公司派人与你进行工作及相关物品的交接,并结清工资,如公司未派人与你进行交接的,由此给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本人概不负责.然后留下证据,最好是你写好的东西到邮局接受成功,全部录下来,录像要清晰,(你写的内容,邮寄信息,邮局接收和邮局的回支单,都要留着.)如果他们再不安排你办理辞职手续你就按照你写的日期走人,如果他不给你钱,或者按你自动离职.按矿工算的话,直接带上证据找劳动局.虽然这样做麻烦点,但这是最有法律效力的办法,否则只有自离,
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单位免去你的职务,也是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不批的话你可以向当地劳务局提出。工资只能按天计算了,不过说实话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但是很多企业不是遵守,我是学劳动法的,之前在一家公司,以为觉得和企业文化不适合,所以离职,还是在试用期呢,公司一直拖了我一个礼拜。社会就是这样,我不多解释,其实你懂得。朋友,我觉得你得和领导说明原因,估计可能晚两天,但是这两天肯定会给你工资的。如果不给,我们再起诉,其实公司没有几个敢扣押劳动者的工资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人活一点,你想想现在有几家工资按劳动法办事的,就像保险,有几个公司上五险一金的。。朋友,你懂得,我不多解释,祝你顺利。。。
搜一下:请问在试用期内提出辞工,多少天可以走?如果老板故意不批拖住又怎么办?
Q4:派遣工试用期内辞工找谁
提前三天递交辞职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各交一份,便于用人单位找人接替,也便于派遣公司办理辞职手续。
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找劳务派遣公司,
你是和他们签的合同,自然由派遣公司负责交涉!
Q5: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内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试用期为什么不批准?
报告写一下,让领导签一下意见,不同意就让写不同意,把原因注明,实在不行,直接走人。按规定移交工作和办公用品。
首先得看看劳务公司和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没有写上试用期不合格直接被辞退,是这样的就好说,没写上去就得让劳务公司和企业沟通,企业能证明此人不行不能胜任工作,就让劳务公司和个人洽谈解除协议,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个人不胜任工作被辞退都不是好事,一般人都会按公司规定走人的,这个也要和个人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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