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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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跟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是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辞职半个月了批了就是没写批到什么时候,我找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三天,可以找劳动局,这种小问题,劳动局一般打个电话到你的那家公司就解决了

没看懂什么意思?

Q2:试用期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吗?

试用期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肯定是违法的。

已确定劳动关系,一个月之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应支付员工2倍工资。

如果公司并没有给你,那么说明公司在侵害你的个人利益,所以可以起诉公司,要求相应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从你进入公司30天内要签订劳动合同。

没签从次月(下一个月)开始支付2倍工资

如果一年没签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合你的情况 最多有2个月的薪资是按2倍发放

但是诉讼有时效性规定 从你离职算到你没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时候超过一年就过来时效性

根据你的说法 你都2年了 应该过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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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书面材料证明那三个月你在这个公司上班了就可以去仲裁,而且由于公司这三个月没有跟你签正式合同你可以申请2倍工资赔偿,包括保险公积金一同申请。现在法院,仲裁等部门比较认可书面的东西,尽可量的搜集一些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书面材料,签到了,工资条了等等,越多对你越有利

你很了解,完全可以。

有证据证明你的试用期限,才能占据主动

不合法

不能只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合同时间

这三个月就是劳动合同时间

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

Q3: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个问题很不专业。劳务派遣协议可以是非法的,也可以是合法的。你要问的是法律中对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法律上并没有对劳务派遣是否可以设定试用期做直接规定,根据相关法定条文,我们可以推定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设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此可知,劳务派遣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退回给派遣单位,所以企业可以设定试用期。

  在司法实践中,对派遣劳动者的试用期,应当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协商,根据劳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对一个劳动者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各规定一个试用期,显然是错误的。

  因而,你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并不必须包含试用期条款的,而如果包含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条款的话,那么依据上述,你也可以得到自己的答案了。

如果你劳动合同在手,千万不要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注意你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看《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规定和第92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因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他们只能不能约定试用期,法律也没有规定。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所以只要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约定好双方的工资即可,但派遣工的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同样岗位的最低工资。

Q4: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在厂里做了3个月要转正式工前体检出听力不过关 厂里让我自己辞职 或者厂里把我辞退

厂里辞退你要付你辞退工资的,可以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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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石家庄新华法院劳务派遣工资

基本工资为3850元每月。按照《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工资为3850元每月,岗位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按政策享受五险,无其他之外薪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拟聘用人员与张家口嘉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