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公司赚钱吗(为何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总是喜欢用“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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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会长期被用工单位聘用吗?
你应和派遣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后患无穷。用工单位一般是不会同派遣单位发生纠纷的。已经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就你的情况而言,你的用人单位是金明区劳务公司,而不是联通公司,所以不能与联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有很多大的工厂
或是有名的企业选择普工都会用劳务派遣员工
虽然也会签合同
但是是和派遣单位签
不过一般合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或几个月
旺季一过就不会用了
这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节约很多的人力资源成本
因为开除一个正式员工
企业至少要陪3个多月的工资给你
企业不可以在没有生产的情况下还用这么多人吧?
在这种形式下就出现在劳务派遣员工
也就是临时工
Q2:用工单位采用大量劳务派遣工合法吗
目前是合法的。明年3月后需要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比例执行。
劳动者要是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的话,企业是可以调动岗位的,什么条件下可以凋岗位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岗吗,劳务派遣违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时,必须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资双方如果变更劳动报酬也需双方协商一致。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
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
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Q3:为何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总是喜欢用“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作为对于企业生产高峰期的一种用工补助,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形式被广泛应用在各行各业,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当然,也越来越受到劳动者的诟病,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单位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呢?
首先,对于事业单位来讲,临时用工的方式也挺多的,包括公益岗位、合同工以及派遣工。而相对于派遣工来讲,合同工和公益岗位用人,都十分麻烦,而且要经过很多程序,比如公益岗位的设置,就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同意,合同工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给其缴纳五险等等,管理麻烦,而且在出了事情之后,单位会有很大的麻烦。而劳务派遣工则比较简单,一般的事业单位,如果用这种形式来雇人,不用承担劳动合同纠纷,而且单位账目处理也比较简单,只要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就可以,同时,如果派遣员工做得不好,还可以要求派遣公司换人(当然,在事业单位这种事情很少发生),也不用去操心派遣工人的五险等问题。
其次,对于国企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大量的节省用人成本。一方面,由于国企的出资方一般都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这样一来,涉及职工福利的制度,国企一般都是表率,执行的比较到位,而福利是国企人力资源成本的一个重大支出,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很大程度减少这方面的支出,如果你不是正式的国企职工,国企就不需要支付福利这部分费用,只需要按照合同将服务费拨付给你所在的劳务公司即可。另一方面,国企虽然是国家出资,但是本质上仍然是企业,这样用人需求就会出现波动,在生产旺季,用人量大增,在淡季的时候,只要少量的人来维持企业运转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就是不可避免的,一旦过了生产旺季,用人单位只需要将“派遣工”还给劳务公司就可以了,而一旦采用正式用工,进来的时候容易,要是无缘无故辞退员工,这个公司是要赔钱的,甚至还会有其他方面的损失和麻烦(比如职工不停地上访)。
最后,企事业单位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公司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公司想要有收入,只有通过派遣员工去各个企事业单位上班,通过每月的工资抽成,来维持公司运转,而派遣公司的所有人作为利益既得方,肯定不希望这种情况被破坏,因此,在企事业单位用人过程中,只要提出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就会积极去解决,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即实用有不用操心的好服务肯定会一直被沿用。(如果你是老板,你会忍住,不使用劳务派遣吗?)
Q4:公司试营业可以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吗
不适合大量使用。
以下是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可避免的弊端:
一、个别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规范
个别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从而影响了劳务派遣行业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
二、人员流动性大,不利社会和企业的管理
由于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且从事更多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岗位,于是造成派遣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给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
三、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劳务派遣需求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中以外地人员居多,因此为了能够让他们安全安心的工作,就需要为他们安排合适的住所。然而,随着近年来劳务派遣人数的快速增加,无法在短期内满足快速增长的劳务派遣需求。而事实上,住宿配套设施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引进外地人才的步伐,因此对外招收劳务人员以及对外招揽人才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派遣公司法律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不利其快速的发展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增加以及区内外各类派遣公司之间竞争的加强,派遣公司的法律和经营风险也随之不断加大。以园区劳务公司为例,一方面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费因竞争的原因在不断下降(最低的只有每人每月32元),另一方面如工伤、怀孕、生病、职业病、员工安全、突然大批裁员,以及由于非正常离职、员工工作过失或严重违纪违规等原因使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要求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都使劳务公司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同时也制约了它的发展。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弊端不可避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它的正常发展,但由于其自身的优势还是受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欢迎,同时它对扩大就业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何合理合法的运作和利用应该就是所有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甚至社会所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
补交手续是很麻烦,但那是派遣公司和单位的事,你头疼什么?如果你觉得你这样做单位会觉得你多事,那就算了,或者跟派遣公司协商,补发现钱吧,不过这种机率很小,私企倒是常见
Q5:劳务派遣公司太坑
找其他同伴,如有同样事情,就会立案的
这事确实没法解决,你手里就算有拍照的证据也说明不了什么,毕竟你手里的是空白的,人家可以拿出有实质内容的合同,你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手里应该有的那份合同不是你自己弄丢的而是公司没给。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对于这么签合同的单位就不要去,明显给你挖坑拿你当廉价劳动力呢。不过如果没给你缴纳社保的话,这个还是可以继续申请仲裁的。毕竟你有自己的社保账户,没交就是没交,公司做不了假
劳务派遣公司与一般中介公司是不同的。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中介公司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另外,它们对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承担用工单位不能支付劳动报酬时由其支付的责任,而一般中介公司双方则是合同关系,一般以完成一定委托工作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