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赔偿预案?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哪个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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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哪个单位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
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
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1)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
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
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
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费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
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Q2: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应有谁负责
1、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费用。
2、第三者受伤害的,也应由用工单位负责,除非派遣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自己承担。
Q3: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工伤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Q4: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Q5: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或是用工单位负责。
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很简单的问题啊,不需要责任划分。
个人认为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劳动派遣人员是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因此,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当然,在派遣协议上另有约定的,在工伤认定待遇给付之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还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去履行,但不影响受伤害职工的待遇享受。
工伤认定给劳务派遣单位,除社保赔付外的赔偿费用要看双方约定。
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地,也就是用工单位。合同有安全协义,用人单位操作事故
买社保啦,就按照你签定合同的单位负责,没买的话有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一起负责连带责任,前天刚看一个案例,中间还有复杂问题你具体情况还不知道,所以给你无法针对性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