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一般签多长时间(试用期签劳务合同是什么原因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一般签多长时间(试用期签劳务合同是什么原因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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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试用期只签了一份劳动派遣公司合同并且没有缴纳保险

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没有购买社保的,那么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3、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但也

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

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

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

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

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

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

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劳动

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

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却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并不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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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是弱势群体

劳动合同为三年,试用期可以在六个月内约定。所以,当事人所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签定后应由双方各执一份,单位不予交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交付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员工,如果在正规公司的话,会缴纳五险

员工在试用期一般要签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会给你办理缴纳五险,有的公司会有公积金,但是公积金,一般都是你正式转正后才能给你缴纳。

Q2: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多,一直签的是临时合同。现在才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安排了三个月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你临时工期间有使用期了,那么这次的合同就不应再有试用期。

或者是格式条款。如果本条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本条无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Q3:什么叫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含试用期)?它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称用工单位或要派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提供劳务,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二节 劳务派遣”中有明确规定。

因此,既然派遣制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制员工的一种,那么,属于合同制员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派遣制员工同样可以享受。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一般劳动合同只涉及到一个用人单位,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到派遣单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涉及到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的利益与责任承担问题.

就是拿买白菜的价,操着卖白粉心的人。拉低某些单位正式员工高的离谱的工资,平衡平均工资,借此避开公众媒体关注的实现,同时让责任外卸,事不关已,高枕无忧的一种中国特色的用工形式。

说白了,你就不是单位的人。你是劳动派遣公司的人

与第三方劳务公司所签定的合同,也就是不是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而是与相当于中介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内容肯定不一样的,履行的职责也不一样。

Q4:试用期签劳务合同是什么原因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违法。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其他形式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正式期限。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不过,虽然名称是劳务合同,但是内容包括了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并按该内容实际履行的,应视为双方签订的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

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协商一致确定

如果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5:公司说毕业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务派遣正常吗

公司说毕业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务派遣,在校生不符合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实习协议或者实习合同,不应该是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中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仅适用于“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特殊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公司说工作3个月是试用期,可是3个月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然在工作,属于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入职开始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以此离职的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