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年龄限制?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劳务派遣人员吗?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员工待遇和正式工待遇一样么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 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例北京利贞劳务)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 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 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 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 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6. 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 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8. 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9. 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10. 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11. 派遣转正:
劳务派遣工在用人企业长期工作后,由用人企业将其身份转为企业员工,享受企业员工的所有同等待遇。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从业人员,我敢很肯定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派遣工是劳务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工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务公司或用人单位均依法给劳动者依法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从业人员,我敢很肯定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跟正式工的待遇不一样。
一般劳务派遣员工只能领取原所在单位的待遇。
Q2:劳务派遣公司向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派遣司法辅助人员是什么性质?
工作的性质的就是派遣合同工的性质,不会有正规的编制。这个具体的期限还的看事业单位与劳务公司约定的时间,另外就是工资福利等相差很大。
如果要进入到检察院的正式公务员编制、执行员,被正式录用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主要包括书记员、法医和司法警察,才能取得正式公务员编制,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工作的性质的就是派遣合同工的性质,不会有正规的编制。这个具体的期限还的看事业单位与劳务公司约定的时间,另外就是工资福利等相差很大。
劳务派遣公司向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派遣的司法辅助人员是一种编制外用工的性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或者“合同工”。
检察院属于国家的公检法系列公务员,目前,国家和各省市都执行的是公务员“凡进必考”的政策,因此,如果要进入到检察院的正式公务员编制,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正式录用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才能取得正式公务员编制。
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指法院中除审判人员以外的协助进行审判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和司法警察。
临沂费县广源国际劳务公司是个骗子公司,经理李德明是个诈骗犯。我们被骗好几万呀,千万别上当。
劳务派遣公司向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派遣的司法辅助人员是一种编制外用工的性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或者“合同工”。
检察院属于国家的公检法系列公务员,目前,国家和各省市都执行的是公务员“凡进必考”的政策,因此,如果要进入到检察院的正式公务员编制,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正式录用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才能取得正式公务员编制
Q3:事业单位招的劳务派遣工待遇那么低,为什么还有人挤破脑袋要去?
想听真话吗?
1、好面子。体制单位的金子招牌,对很多人有莫大的吸引力,不管是不是正式工,能够置身其中,对于一些人包括他们都父母都是一种心理暗示,象征着地位,图的就是出去报上名号“我在某某单位上班”的满足感。至于是不是在编人员,只要自己不说,谁知道呢!
2、图稳定。也可以说是懒,不想奋斗,习惯安逸,体制单位的稳定性刚好符合他们的心理条件,因而对体制单位趋之若鹜,竞相报考。哪怕考不上,干临时工也在所不惜。
3、没本事。很简单,有专业有技术有能力的,早找到好工作或者赚大钱去了,谁会去干一个月只有两三千工资、被正式人员看不起、受屈了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强装笑颜的临时工,心甘情愿去当体制内的“二等公民”。说到底,还是高不成低不就,没有足够的硬实力支撑自己做更多的选择。
4、就业难。形势好的时候,就业岗位多,还可以有选择。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就业市场趋紧,稍微好点的、稳定点的岗位一个个都成了香饽饽,在没有更好选择的前提下,谁都想去试一试,不管是长久考虑还是权宜之计,客观上加剧了体制单位及其相关岗位的热度。越来越多人涌现体制单位,竞争不激烈才怪。前不久本地一个城区招社区干部,以前类似的岗位最多只能吸引本地一些人关注,这次居然招来了很多外地的大学生,从侧面也印证了当前趋紧趋难的就业形势。
5、为过渡。不可否认,选择在体制单位干临时工的,多半是为了过渡,一方面可以解决就业,不至于吃饭都成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岗位历练积累经验,为未来的公考或事业单位考试作铺垫,增加上岸的成功率。
6、无所谓。也有部分人家庭条件本身比较好,房子车子家里都准备好了,缺的就是一份稳定的工作,有没有编制、工资高低无所谓。当然他们大概率也考不上,因而只能选择难度相对较低、竞争相对不那么激烈的临时工。这部分人的加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岗位招聘的紧张形势。
千人千面。有时候很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人那么执拗,宁愿待在体制单位干临时工,拿着那么低的工资坐吃等死,也不愿去外面闯荡一番,为自己活一把。这就像我们不理解一些精神小伙宁愿当保安并且一干很多年是一个道理。这个社会是多面的,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不可能人人都在同一个立面。只要自己认同这个岗位,谁也说不上什么。理性对待吧。
Q4: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劳务派遣人员吗?
按照法律规定,同工同酬,国家不会打自己脸,但是注意,是先同工,才能同酬。 你在事业单位属于劳务派遣,你所服务的对象是单位,单位事业编制的拿的财政工资,服务对象是国家。必定是国家的单位,不可能把你纳入财政预算内。 当然,你要是强调工作时间,地点,岗位相通就是同工的话,就是各说各的理了,如果你愿意,可以起诉。呵呵
Q5:事业编制与劳务派遣
首先、事业编制的人员算是铁饭碗,如果你是劳务公司介绍去的,去民生银行转正的几率是非常的小,建议别去。。。。因为工资这些都是由民生银行发到你所在的劳务公司,然后再打到你头上、中间多了一个环节,有什么猫腻、自己想去。。。
无论是劳务派遣还是正式事业编制聘用,都是要要签合同的。区别在于,事业编制和人事局签,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和派遣方签。
举个例子,银行里好多卖保险的,也穿银行制服。他们属于劳务派遣,窗口内的属于正式编制。
所以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没必要签这个临时工身份的工作。
一般情况下派遣是不能转正的,尤其是在银行,你不如直接去银行面试这个工作,比你说的那样难度还要小点。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