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原则?个人提供劳务致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原则?个人提供劳务致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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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员工伤人,公司承担责任吗

要看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责任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如果是个人行为,单位不承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员工给他人造成损害后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点在于员工造成他人损害是否是“因执行工作任务”。就你公司这位员工看,你公司是否要为这位员工对他人的侵害承担赔

偿责任,并不因为他是你们使用的派遣员工而有不同,就算“这名员工只是一名派遣员工”,如果他是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你公司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Q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

旧劳动法上未明确规定。。。派遣员工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我们日常操作起来就是事先约定责任全由用工单位承担。但真闹上法庭这三角关系就复杂了。。。

对于新劳动法,一般劳务派遣单位都会与用工单位事先达成一致

派遣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用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但一般两者会达成这样的协议)

当然若是上述两者本身未有一份明确责任的合同,那么派遣单位在法律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Q3:劳务派遣工伤有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是依附于劳动关系之上的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Q4:个人提供劳务致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Q5:劳务派遣工造成损失,谁赔偿

1、按劳合同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派遣劳者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故辞退属于违约行由造即违约退派遣单位甚至造劳合同终止应该赔偿所费用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违约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用管须关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合同合同应该约定劳合同期限用工单位违约辞退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要求支付关补偿费用 4、按劳合同规定于违解除劳合同行依据劳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单位依照本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者支付赔偿金 5、劳仲裁解决问题途径仲裁申请申请应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作应负连带责任第二申请参与仲裁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意见 6、仲裁申请律依据充仲裁程序合应付给经济补偿金定能拿应该由用单位支付

我们当时自己招聘了两个人,可是由于人数不够,就找了劳务派遣公司,让他们先派两个符合条件的人员过来。当时他们派了两个人来,我们商场也没有认真核实。后来,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一个人员在工作时操作失误,发生了火灾,造成商场内的租户商品受损,损失大概50多万元。事后我们调查才发现,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人员不仅没有合格的资质,也没有任何的实践经验。现在租户要求我们商场赔偿他们的损失,我们想问下,这个损失应当由谁赔偿呀?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兴的劳动力使用方式,是由劳动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将工作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而派遣的员工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用人形式不同于一般的用人单位,派遣的员工致人损害时的责任也通常不好确认,容易出现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都不愿承担责任的情况,因此,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由于派遣人员是为用工单位即你们商场进行工作的,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应由你们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在选任派遣人员时没有认真核实该人员的条件,造成派遣人员本身不具备你们商场要求的资质,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