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基本特征(什么是劳务派遣?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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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可以看一下其三者关系,如图:
对于用工单位的优势:
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
2、“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
3、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扩展:
1、劳务派遣合同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2、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内容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工或客户自行招募合适的派遣员工,为客户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并组织面试通过员工到市甲等医院办理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保险缴纳
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根据客户工资制度和按月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负责承办容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向政府申报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4)政策咨询、争议处理
为客户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当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客户解决各种问题。劳动法咨询及为企业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建议。 向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咨询业务并协作企业处理突发事件。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即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后者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从中发放工资给员工。劳务派遣最大的特征就是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这类公司的名字一般叫“***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咨询顾问公司”)譬如你为宝洁工作,但你的合同却和一个叫“广州市华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的公司签订。
区别正式员工和劳务工只要看合同跟谁签订就可以了。
你好,现在的正式职工只有有些事业单位或是有些国营单位才有,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差别最大的就是福利待遇,像你说的五金无论是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按《劳动合同法》中都是必须要缴纳的,正式员工是与单位直接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在职的时候待遇会相对好一些,福利也相对比较好,一些补助也较全面,退休后会根据单位的规定享受内部的福利。而派遣员工在职时基本也就是工资、社保、加班工资,派遣员工跟用工单位之间只是用工关系,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是别的事件,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处理,用工单位只是连带关系,用工单位如对派遣员工不满意,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合格人员,简单的就是说,如果你是派遣员工,你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你和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是合作关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Q3:劳务派遣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通过劳务派遣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 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单纯的“一对一”模式,没有第三方的介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只需将用人单位作为被诉主体,最终承担责任的也只有用人单位一方。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着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给付请求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就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并且形成了“三角劳动关系”。 二、存在两个合同 在劳动派遣中,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 1、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 2、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同时还要明确双方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是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这就形成了“雇而不用、用而不雇”的局面。而雇用分离的特点正是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也正是劳务派遣对标准劳动法律关系的最大革新和突破。 知识总结: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Q4:劳务派遣
1、如果单位的正式员工有双倍,派遣工一般也应该有的。这点上单位一般不会区别对待。当然,派遣工因为工资本就比正式员工低,所以即便双倍,还是会比他们低。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性的、可替代性的岗位上,所以合同期限相对都较短。如果单位跟你签长约,显然违背了规定中对派遣工的定性。所以对派遣工来说签一年以内的合同很正常。这与压 榨与否无关 3、同工同酬这个概念在08年就提出来并明确写在了劳动合同法里。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执行起来依旧很难。首先法 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写明如何实施,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其次我上面说了,劳动合同法已经将派遣工定性为临时性、可替代的岗位,那么单位经常会以临时工与派遣工不同工为由不予同酬,顶多是派遣工内部之间同工同酬。同工同酬这事儿我觉得短时间内不用有什么期盼。 最后多说一句,你已经做了两年了,该找一份有正式身份的工作了。派遣对于劳动者来说百害而无一利。相信你干了这么久也体会过了其中的苦涩。干多了派遣对你没好处,两年足矣。
Q5:劳务派遣单范文
派遣单
现有我单位"XXX公司"员工:XX,XX因工作需要,经决定特派遣到贵公司协助工作,请贵公司给予接待,谢谢!
XXX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