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外来的风险受到伤害应由谁来负责赔偿,并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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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用工的风险以及个税如何计算
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案例说明
1、小小因给某公司技术服务支持,收支了5000元的劳务报酬,其劳务报酬收入所得金额超过4000元,应纳多少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 5000 × (1 - 20%)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没有超过20000元,处在劳务税率表的一级,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000× 20% - 0 = 800元。
根据上述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贵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贵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做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Q2:什么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大吗?
用工方式分为几种:转移、全程、减员、试用、项目 这些新劳动合同法中都有
没什么风险
Q3:请问:劳务派遣的弊端主要有哪些?
大学毕业生如果要通过劳务派遣就业,首先要找有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还要详细了解该公司的服务项目、种类,比如说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要尽量选择到大型、规范的人才服务机构求职,对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中介必须提高警惕。同时,不要盲目相信街头小广告,更不要随便到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面试。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和社保等。
具体的你到大上海人才网的职业指导页面去看下,那里面有详细的指导
劳务派遣(实质就是劳务中介公司,统统是私业)。如果某人被派遣后,他所享有一切权益与所在工作单位无关。中介公司的承诺,不论口头的或是书面的,只要没经过法律公证部门的公证,基本得不到应有的保证。所以,找工作应直接与招聘单位用各种形式联系,别听信中介信息。
1、劳务派遣和合同用工本质生没有太大的区别,总的来说都是合同用工,只是人事关系主体不一样罢了;
2、两种形式都是用于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都存在辞掉的风险,关键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充不充分,如果你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身份的话,好好工作,遵纪守法,它又怎么能辞退你呢?再说了,不是还有劳动监察部门吗,公司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仲裁的;
3、劳务派遣用工要求必须同工同酬,如果不是同工同酬,你可以先不声张,待之后如果他要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补偿,但过程中注意资料证据收集。
Q4: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外来的风险受到伤害应由谁来负责赔偿,并分析原因
我也是广金的。。。同求呀,要怎么分析。这是我找的答案,你看看,不要全部抄呀,要不大家的答案就都一样了。
劳务派遣作为连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桥梁,以其灵活、便捷、多元的用工形式,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即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上的责任难以界定、划分。对此,为了突出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则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虽然解决了二者对外赔偿的推诿、扯皮问题,使劳动者获得损害赔偿的目的不至于落空,但二者对内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却又成了一个难点。为了搞清楚这一问题,有必要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入手,进行分析、阐述。
(三)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赔偿的责任承担
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事故后,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尽管在实务操作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都是由用工单位负担并以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的,但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业已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是顺理成章的。至于在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其它费用,如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5-10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为处理工伤事故而发生的接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则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从实际处理的结果来看,对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费用,考虑到工伤劳动者及其亲属的实际困难,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一般都给予人性化的处理,真正不予解决的很少。好在不少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正是看到了工伤赔偿上的成本之高、责任之大、难度之艰,于是,除了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之外,还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险,这样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以做到赔偿“零成本”,即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再额外拿出资金用于赔偿,这无疑值得推广借鉴。
按照法律规定,因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问题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首先应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然后再由实际用工的用工单位作为第二责任主体的顺序,或者将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作为同一顺序来负责处理,如果二者推诿扯皮,则作为劳动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其既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即民间所称的“双份赔偿”。法律上对于劳动者是否有权取得“双份赔偿”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仅做了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确实也支持了劳动者的双份赔偿请求。从用工单位的角度来讲,为了避免额外再承担赔偿责任,应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赔偿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一道作为共同的赔偿主体,与劳动者或其家属进行谈判、签订三方调解协议或参加诉讼,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用工单位的责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如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赔偿问题,则与用工单位无关,由用人单位或肇事车主负责赔偿、解决。
工伤职工如向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的,二者在向工伤职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其双方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其解决方式,一是可以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来加以明确约定;二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做出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基础上来加以划分。
工伤具有无因性,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受伤,就应当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派遣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派遣公司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派遣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劳动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倘若派遣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医疗费应由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负责,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两家分担赔偿的。
你好,我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武卓杰,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以下我用我的所学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外来的风险受到伤害应由用工单位赔偿。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广金的?哈哈……同求答案~
Q5:为什么有人说千万不要碰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就是那些国企啊,央企等等,因为人员不足,特别是一线干活的人少,才找劳务派遣公司,约定多少多少人,工资多少多少。为什么国企,央企不自己招人呢?因为如果招人的话,作为正式工,得交五险一金什么的,还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那成本得多高啊?
所以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最为有利。首先是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出了任何问题,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打交道,省去了企业的烦恼。其次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比较低,工资还不是企业直接发的,而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三,劳务派遣员工比较好管理,通俗一点说就是听话。劳务派遣员工出来干活就是挣钱的,东家怎么说就怎么做,反正又不是正式员工,刺头不多。
有的企业的活不是一年四季固定的,不稳定性较多,有的时候多,有的时候少。少的时候用自家的员工就够了。如果活多的时候,现招人也麻烦,总不能招人后,旺季一过,就把人辞了吧?所以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这样更灵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