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退回需要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应提出经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劳务派遣工退回需要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应提出经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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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合同里有补偿办法,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两个月的工资吧

你可以到劳务派遣公司去咨询一下

如果不满意的话,你们可以一起找个律师去接洽

直接向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咨询

能得到专家真诚的帮助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该是从08年1月1日算起,由B劳务公司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1个半月的工资。你与A公司的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解除的,拿不到补偿金。

Q2: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应提出经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按实际情况,对于在劳动仲裁过程应提出经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具体的金额请自行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已过六十岁不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另外,单位如果破产将更难得到帮助,建议积极找单位负责人联系。

纵横法律网 付晓艳律师

恐怕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至于保险是否可以补缴,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吧。

1,应按法律规定提出, 。

你好!

您母亲已经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主题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纠纷,您母亲因67,已经超过退休年纪,劳动仲裁不受理,顺便说一下,以江苏地区是女性退休为50准,您母亲在去哪家公司工作时就是退休职工,这家公司就不用承担保险的义务了,且女同志超过50周岁工作与单位是雇佣关系,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是劳务协议,所以你把工资要要全了就是万幸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Q3:关于劳动仲裁,我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高手作答,100分哦

首先要补交保险,没有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再补给你剩下那一个月的工资,还有,你是自己不愿意干还是单位开除你,单位开除你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不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要给你一个月补偿金,无故开除还能要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满6个月按一年算,还可以算加班费。按照你说的,工资可以拿10000元,加班费算法:<(总工资/每月工作日)/8>*1.5,就是你每月所得工资除以每月的法定工作日,是你每天工资,除以8是你每小时的工资,这个数字乘以1.5是平时加班,就是非节假日加班的每小时加班费用,乘以2是周六周日的每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则是国家法定节日,像元旦啊,国庆啊这些节日的每小时的加班费。 加班的问题要看日历才能算出来,你自己去慢慢算吧

我和你的麻烦一样,但我比你麻烦多了,我是跟政府打官司,正在进行中,你比我好多了,但你钱拿的比我多,祝你好运

有41天的双休加班工资

算法是:基本工资/21.75/8/200%*41天中上了多少小时你算一下.你没说清楚.

和一个月的补偿工资.补偿的是你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

哥们.和我的遭遇一样啊.不.我比你还惨啊.一定要讨回公道

你可以申请的都有:

1.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25%的经济赔偿金(自己算钱);

2.补交社保(城市户口的建议补交,农村户口的建议要钱,仲裁也会这样建议的哦);

3.支付加班费,并赔偿25%的赔偿金;(因为假期的加班费不同,所以多少钱自己算,八小时以外的也是加班)

4.发放拖欠的工资;

大概是这样子,在写仲裁申请书的时候,记得要简明扼要,不要长篇大论的一大堆,否则不好过的!

你要准备的证据:

1.证明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因为你没有签合同,所以,最好的证据就是工资条,胸卡什么的)

2.要证明你加班的话,你就要有证明你加班的证据,最好是能够很详细的有上班下班时间的那种。还有就是你的考勤,因为你也要证明你在节假日加班啊!

3.证明你的社保没有交和拖欠的工资,证据你不用找,社保的证据仲裁自己会找的,我就是这样的。拖欠工资的证据单位要出的!!!

就这样了,有什么在问问啊!!!

1、你可以提出的请求有:

(1)8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已经发给你8个月的工资,工作9个月的最后8个月可再索要7个月工资、第9个月的双倍工资)。索要双倍工资时:前3个月的按1000算、后5个月的按1200算。

(2)请求补交全部9个月的社保。

(3)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又因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索要双倍,即二个月工资。

(4)拖欠一个月工资:可以索要1200元的25%的赔偿金。

(5)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6)加班费:可以索要全部加班费、加班费25%的赔偿金我。加班费的计算: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都算加班;平时加班应给150%的工资、双休日加班应给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应给300%工资。

2、既然对方在和你“支吾”,那收集好能证明你何时进入公司工作、工资多少、加班时间长短的证据后,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仲裁吧,事先不必将你要仲裁的事透漏给公司,以防他们作准备、让你不好再找到证据。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劳动法的内容规定,法人变更或者公司重组、合并、解散不影响劳动者追偿工资和赔偿金的问题!

2、应当以该分公司为被告然后进行仲裁!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一个月以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的诉讼期间为一年。

4、单位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已经上班一年零一个月。那么应当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额!

5、解决的方式,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引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看《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Q4:劳务派遣员工应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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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推荐 我与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签订后,劳务派遣公司派我到某学校工作,现劳务派遣合同即将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续签。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我该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小曹律师在线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第四十四条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中,第五十八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当劳务派遣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5:劳务派遣员工应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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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推荐 我与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签订后,劳务派遣公司派我到某学校工作,现劳务派遣合同即将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续签。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我该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小曹律师在线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第四十四条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中,第五十八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当劳务派遣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