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工作要不要去(招聘网上好多都是劳务派遣公司能去吗)

劳务派遣的工作要不要去(招聘网上好多都是劳务派遣公司能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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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一名日资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现在公司要把我们过度给一家外包公司,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不去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不仅要求劳务派遣要同工同酬,还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明确解释,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增加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为解决问题必然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可以要求不去,你可以谈判要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如果你不要该工作的话就更好说了。如果派遣合同到期了,继续签外包合同,或者另外与新公司签定合同以前的工龄会没有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在该企业干了几年?订了几年合同?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日资企业的正式员工、如果是、那么你就亏大发了。。。如果不是,去不去都无所谓、你提的那家外包公司,应该是劳务公司吧。。。赔偿是有滴、到时候你会和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到时候根据你自己的表现、外包公司可以把你转成日资企业的正式员工的。

Q2:派遣制员工要不要去呢?

值不值得去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当然去了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对当事人的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有很好的帮助作用。

优点:

一、人脉

虽然是劳务派遣,但是接触的是公职单位,但凡和领导同事关系处好了,今后的办事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二、考编更容易

当你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3年后,如果你想考编制的话,一定会遇到自己的同事或者领导当面试官等等,这个时候就是刷脸的机会来了。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内容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工或客户自行招募合适的派遣员工,为客户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并组织面试通过员工到市甲等医院办理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保险缴纳

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根据客户工资制度和按月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负责承办容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向政府申报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Q3:刚毕业,结果公司给的岗位是劳务派遣性质的。要去介意吗?

劳务派遣工能跟主业签合同吗?

不能还是算了吧!

能的话还可以考虑一下。

毕竟劳务派遣只是到人家公司工作,而签合同的不是这家公司。工资待遇有差别。

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三个性质是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Q4:招聘网上好多都是劳务派遣公司能去吗

最好别去,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些问题

1、工作不稳定,用人单位想辞退你或者换掉你很容易,而且不需承担太大风险

2、升职无机会,仅是二等公民,在企业内部劳务派遣员工一般是没有升职机会的,而且地位很低

3、福利待遇差,相比正式员工,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福利都比较差

应该不能吧。

Q5:外派劳务需要本人同意吗 不去可以吗? 不去就要你辞职

外派劳务有限公司是经劳动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项目与劳务型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劳务服务。

叫调度是指招收工人,但工人不使用,不招聘工人但使用来自就业模式分离工人的招聘和就业。根据“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二十在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日(一)符合条件的公司设立;

日(二)具有法律,外语,专职人员会计专业资格,工作和工作人员的规则制度健全;

不低于50万元(3)基金;

比索(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法规的规定。

机构申请在第六条(以下简称申请人)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向省级,初步同意和同意提出申请,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在同级别的同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进行回应。新的境外就业中介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批准,应当向工商预先核准名称登记管理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并抄送公安部门,由该机构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后(以下简称许可证)。由于发行

执照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在中国。

是的,需要本人同意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