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和劳务派遣?劳务承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导航:
Q1:劳务承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也想了解,那位同行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呢。。劳务派遣与劳务承担两者适用的法律应该是不一致的。劳务派遣涉及用工单位、被派遣单位及劳动者三方,适用劳动法;劳务承包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是民事关系,不涉及劳动法。
Q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分析:1、签订的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签订合同目的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务派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典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5、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一样吗?
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一样。
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应该都属于合同工,只是隶属的单位不相同而已。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
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劳动者是输入人员。合同工,就是劳动者和这家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劳动者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这种用工模式。
不仅可以使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摆脱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负担,赢得时间,集中精力实现可规避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根据贵单位提出的劳务用工的要求,提出以下计划和服务:
劳务用工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用工单位应详尽提供劳务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度及用工方与劳务人员签定的副合同,由代理方和劳务工签定正式劳务主合同,但主合同随副合同的成立而成立,失效而失效。
2.因贵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增减人员,该公司随时给办理减员或增员手续,以满足贵单位的用工需求。
3.用工单位按月向代理方以支票形式交存用工人员工资、保险费、劳务代理服务费。
4.代理方按月准时向用工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人员工资并纳工伤险。工伤险缴费费率按市规定确定。
Q4: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
你好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只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而派遣单位才与用工单位有合同关系。所以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被派遣人只能追究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间才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民事法律
纳川人才网-拥有多年劳务派遣实际操作经验,整合人才招聘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阶段的招聘需求 。 全方位为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优惠价格为您节约劳务派遣成本。
专业权威 贴心快捷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供应商 专业权威的人力派遣猎头和专家丰富的经验和一流的水平 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的劳务派遣服务。
Q5:劳务公司于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
劳务公司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提供劳务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大同小异,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
你好,差别应该不大,劳务公司可能就是派遣的工作性质要差一些的,例如农民工什么的,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的工作要好一些,例如进国企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