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派遣的区别(如何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与派遣的区别(如何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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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人事外包(HR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 )又称人力资源外包。人事外包就是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人力资源外包的内容也会从诸如发放工资/代缴社保金等事物性工作逐渐到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流程整合、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等方方面面。

常见的劳务派遣服务内容有:

1.负责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审查和签订 ;   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3.负责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4.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参统和住房公积金存储业务;   5.协助客户处理工伤、死亡事故;   6.负责解除与终止劳动或劳务合同

人事外包的优点:人事外包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 。

劳务派遣的优点: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 三、减少劳动纠纷

人事外包

指在组织外部寻找资源(人力物力等)更经济、更有效地解决组织内部活动所涉及的工作。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总体而言,人事外包将涉及到企业内部的所有人事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流程整合、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培训工作、劳动仲裁、员工关系、企业文化设计等方方面面。

人事外包的作用:

1、人事外包致使专业机构规模化社会运作,降低单个企业成本;

2、人事外包可使企业减轻基础性工作,更关注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工作;

3、人力资源外包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有利于社会整体运作效率;

4、节省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办事流程。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的作用: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通过两者定义不难看出:人事外包,属于用人单位、企业将内部的一些事务(为了节约成本或者开支)外委给其他人,借助外力外物来完成内部事务。而劳务派遣则是属于中间方,将劳动力、劳动资源通过合理整合,分配到合适单位,为用人单位排忧解难。他从中赚取佣金,解决了劳动力与劳动市场分配的问题。

Q2: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不大,但是又有点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像惠州众力劳务派遣比较专业,我们公司跟众力合作,效率又快,挺合理的。

直接找家劳务公司问问不就行了,比如邦芒人力这样的。

Q3:如何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两张图看懂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一、逻辑结构的区分

劳务派遣关系中的用工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存在法律上的用工关系的,因此用工单位对职工负有一定的义务,也有管理员工的权利。而劳务外包可以大致理解为这个公式: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与权利。

二、职能内涵的区分

三、相关问题解答

1、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一样吗?都是实行同工同酬吗?

【回答】: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跟大众习惯称的临时工不完全一样,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必须实行同工同酬,但没有对临时工作出明确规定。

2、劳务派遣工什么时候才可以同工同酬?

【回答】:劳务派遣已经成为现行的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问题,法律规定可以同工同酬,但实际工作中实施难度大。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遇到不同工同酬怎么办?

【回答】: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量一样而工酬不同的话,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Q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④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⑤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5:中冶二十二局要和我签劳务派遣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到底我该不该签啊 ?她们说工资待遇都是一样的

您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工资待遇虽然是一样的,但是你并不属于二十二局的职工,只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合同工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说白了属于二十二局的临时工。

现在这种用工形式是很普遍的,一般情况下没什么问题的,但是二十二局有很大的灵活处理权,如不想用工的话就可以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而不必对你负任何责任。

先进去 争取转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