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坏处?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坏处?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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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订的一年以上的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两年。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两年以下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是无效的。     你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同意了也是无效的,应按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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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至少两年的合同,如有不对可以无效。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无效。

Q2:去海外出差,公司要求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合理吗?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如下理由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金:1、保密条款,约定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不等同类经营,并支付保密费,违约一方承当赔偿责任;2、培训条款,约定单位承担培训费,员工需满足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禁止用人单位以其他条款约定违约金。因此,用人单位岁约定培训,实质上是引资。建议保留好您出国引资方面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确认。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Q3:劳务派遣员工满一年就可以和公司签正式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因为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违规,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因你工资比较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注意: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简单来说:如果你一月工资为3000,那么一年以后,如果老板,该放假不放假,该加班时付多倍工资而没付,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该买五险没买的,或是少买几险的~~~~等等。只要他犯了任意一条。那么你依法辞职后,除了工资以外,将依法取得将近5万元的合法赔偿金。这个不麻烦,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老板或许敢收拾你,但他一般不敢收拾法院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享有休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

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A,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B,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 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D,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 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F,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G,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按理,劳动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劳动派遣公司应与接受劳动派遣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实际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报酬数额。而这个派遣协议,派遣公司是有义务让你知道内容的。

Q4: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就同一劳动者一年签一次派遣协议是否有效

你有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怎么签的,貌似你的关系应该在劳务派遣,

首先,外包性质的合作,一般而言您就是在您的用人单位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外包的合同金额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外包协议直接支付给承揽单位。而劳务派遣则是在用工单位工作,听从用工单位的安排,用工单位将您的工资报酬直接支付给您,或者通过派遣公司支付给您。据此,在费用支付的金额上是完全不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人力资源公司从其业务上而言,是不可能从事外包业务的。据此,律师认为,您与人力资源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就是劳务派遣关系。如对该种劳动派遣关系存在争议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其次,如您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您的用人单位即人力资源公司主张权利。如果用工单位侵犯您的权利的,还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再次,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据此,津贴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据此,您有权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将相关差额部分支付给您。如单位拒绝,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Q5: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