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劳务派遣协议(远洋渔业劳务派遣公司招募船员工资是派遣公司发还是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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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广州驰洋船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具体说就是该公司精心致力于船员劳务外派事业,同时辅以船员招聘、船员培训、船员咨询服务、海事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开发和创新。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多年从事船员管理的专业团队,为适应国际、国内航运企业对海员市场的需要,致力于国际型海员人才的招聘、委培和派遣。我是从这家公司出来的,他们确实很有实力
挺好的,公司地址在哪呢
收到,明白
广州驰洋船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成立于2005年10月;其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广州驰洋海运有限公司船员管理部;是一家专门从事国际、国内船舶管理和国际、国内航行船舶船员配备与管理服务等海事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主要服务广大海军退役战士,已与多处海军基层单位及机关知会,与超过30个连队基层及机关单位建立联系,用优质、诚信的服务赢得了部队单位的信赖和好评.是服务部队面向社会的诚信企业。为广大退役战士、军官及有志社会青年提供服务指导;专业从事国内外船舶配员的公司。
专业派遣船员的培训船员的
Q2:海员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Q3:船员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的?
主要是给船员介绍船上,一般是以做船务中介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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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区别,与船员劳务
一、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区别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船员雇佣合同是船员作为雇员与作为雇主的航运公司或个体船民等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在船员劳务外派情况下,与船员签订船员雇佣合同的有可能是船员服务中介机构。船员提供船上服务的劳务,雇主则向船员支付工资和其他劳务报酬。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
这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3、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于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不少船员用人单位要求与船员签订船员雇佣合同来规避法律义务。
船员外派劳务合同有其特殊性。船员外派这种提供劳务的形式,不同于我国的劳动者通过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也不同于传统的雇员通过直接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向雇主提供劳务。胡燕来认为船员劳务外派是指具有船员劳务外派资格的派遣单位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船员派遣到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所经营的船舶上从事具体船员岗位工作,在船员派遣的过程中,必须订立三个前后相关联的合同,牵涉到三个当事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即船员派遣单位、派遣船员、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一份合同,即船员派遣单位与派遣船员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这份合同是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船员之间形成。第二份合同,即船员派遣单位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为了租用船员派遣企业的船员,相互明确责任和权限,依法维护各自利益而签订的。这个合同是一份以提供劳动服务为目的的合同,因此是一个劳务合同。第三份合同是派遣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从上述三种不同的合同可以看出,在船员劳务外派用工方式下,船员与船员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Q5:远洋渔业劳务派遣公司招募船员工资是派遣公司发还是谁发?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在派遣单位领取。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