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的用工制度(劳务派遣等同临时工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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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临时工都改成劳务派遣工吗?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单位为规避法律责任都改为劳务派遣了
现在的情况是,单位要这样做,谁也没有办法。相信待劳动合同法修改完后,这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会有改善。
不可能都是这样的
比临时工还不如,和用工单位没一点关系,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Q2:去劳务派遣找工作,做临时工,要不要和他们签定劳动合同?没签定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什么状况?
通常情况下,找劳务派遣公司介绍工作,劳务派遣就是属于中介的角色,这时候,需要注意几点,第一,绝对不存在要缴纳报名费,押金或者押身份证等事情,总结,钱和证绝对的不能给,第二,查看劳务派遣公司的名称,登录红盾网查询是否真实存在,就怕碰到证件过期的,无资质的黑中介,第三,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派遣身份就是帮用人单位解决招工问题,因此,当用人单位不再需要的时候,派遣人员就会遣返回派遣公司,这时候,如果派遣公司还有其他合作单位的话,很大程度上会先跟你结清工资后,再将你再次派遣出去,否则,派遣公司就会仅仅跟你结清工资(派遣单位先行垫付工资)而工资基本上都是计时的,也不论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一句话,多少钱一个小时,哪怕一天上班20个小时,也是按多少钱一个小时计算,第四,目前很少有派遣公司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约定,合同到期后终止或者解除依法支付派遣工的经济补偿,或者说是停工待料期间还能给你基本工资之类的,所以这一点,需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省的到时候,自己闹心
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
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
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Q3:临时工和派遣工有什么不同
派遣工一般都是由某个单位派去的劳动者,因为在一个地方需要人帮忙。所以才会在一个公司里面派遣人手过去,但是派遣工他是有规章制度的,就是做任何工作都需要按照规章制度去完成,他的工作态度是比较严谨的,所以很多派遣工在用人方面是值得推荐的。一个行业中有很多工种,过去很多工种看上去工作时间差不多,性质也差不多,但是在于工作性质上面却有一定的区别。临时工是没有任何单位,在外面找来的一些劳动者。临时工它是不具有合同的,也没有固定的单位能够提供合同。临时工一般都是随叫随到,就是需要你的时候,就需要付出劳力,不需要你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经济保障,所以临时工一般都是接受一些比较短暂的工作。
如果用人比较急的时候,才会寻找临时工。因为用人比较急,必须要立马去找人来,所以才会用临时工。但是临时工的工作性质他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些普通的工作而已,所以才会去请临时工。一般临时工都是做体力活劳动,对于那些有技术含量的都不会让临时工去接触。很多地方请的临时工都是需要付出在这个公司里面没有人能够付出的劳力,才会请这样的劳动者。
派遣工,一般都会做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例如在一个单位里面,有的事情是在这个地方的人无法完成的,那么就会从另外一个地方找人过来帮忙完成。然而派遣工他是具有技术含量,所以与临时工是不一样。派遣工和临时工出现在工地的时候,他们在工作性质上面就能够清楚的分析出来,派遣工有管理制度,然而临时工是比较散漫的。
Q4:劳务派遣等同临时工的意思吗
不是的。
是指由劳务派遣2113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5261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4102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1653工形式。
临时工回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答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Q5:临时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收费300元,请问这收费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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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